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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甚至不知道许磊的名字。

  她也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

  “他以为你是他女儿。”连她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沈亭暄忽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是啊,他女儿丢了嘛,他又神志不清,”白爽道,同时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总不会认为,我对他应该有什么其他的感情寄托吧?”

  沈亭暄没有说话。

  “拜托,他虽然疯了,但可还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男人啊,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又最野蛮的生物,哪怕人类已经直立行走了几千年,他们却还是像野兽一样,他们的动物性可从来没有退化过,随时随地都能把脸上的面具摘下来,重新做回野兽去。”白爽的眼睛里浮现出一丝轻蔑的笑意,“再退一步说,那个傻大个,连他自己的女儿都不在乎,随便放任她跑丢了,所以我怎么可能会相信他是真的在乎我?又怎么可能对他产生什么可笑的感情寄托?疯的是他,可不是我。

  “傻大个对于我来说,只是个还算听话的工具而已,人会对一把刀一根锯条产生什么感情吗,更何况这把刀还怪恶心的。”

  沈亭暄想起了肃海之前跟自己说过,在嫌疑人暂住的秦华纱厂办公室里,外间只有许磊的一床被子,连枕头也没有,只是两块砖头而已,而里间“温迪”生活的地方,则布置的整洁大方,甚至还有几分精致。

  人是不会对工具产生感情的。

  “我遇到傻大个以后,很轻易就控制了他,一方面他把我当成他那个走丢了的女儿,另一方面,怎么对待一个傻子,我在山上的那些日子早就已经学会了。有了傻大个以后,事情就好办多了,我想办法搞到了那些人渣在网上留下的信息,联系上了他们,假装自己是个‘卖货’的,急需要钱,又给他们发了几张我自己的照片,那些人果然就上当了。我跟他们约好了时间,地点嘛,果然就是在新河八坊的那间房子。那里人迹罕至,适合他们作案,当然也适合我。

  “考虑到对方有三个人,为了以防万一,我得想办法搞到点趁手的武器。所以在‘交易’的日期到来之前,我带着傻大个到市区里买了一把刀。——你以为刀好买吗?在超市或者市场好像随随便便就能买到,其实不是的,在那些地方买刀,必须要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我可不能冒这个险。不过,在另外一些大型的果蔬市场,有专门卖给水果商的那种单刃的水果刀,买卖起来就非常随意了。那种刀非常简陋,就像是一个带着手柄的铁片,一旦表面沾了水,很快就会发生氧化反应。但它也有优点,那就是轻便,随便用塑料袋一裹,就能装进口袋里,而且它还算锋利。它用不了几次,但已经足够了,我也就只用一次而已。”

  “你专门去买了刀?”沈亭暄问。

  “对啊,”白爽点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她终于选定了一款适合自己的高光,开始小心地在脸上涂抹起来,“那些人不都是这么死的吗?”

  “那为什么要杀焦永兴?”沈亭暄盯着她的侧脸,看她眉头微皱,便提醒道,“那个保安,你们抢了他的电击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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