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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画本,“程微晓”和“陆言墨”两个名字一上一下排列在手绘图的空白处。图上神情倨傲的少年是她手绘的陆言墨十年前第一次出演古装片时演的小配角。那时的他,一身青衣,是跟在男二身后的小剑童,几乎淹没在人群中的小角色,却偏偏最让她喜欢。

她知道他的时候,他已出道四年,成名将近三年,拥有众多墨迷,早就不是最初那个默默无闻抱着长剑的小配角。但是,当她回过头来看完他所有演过的角色时,最吸引她的还是小剑童眼底的那抹执着。

每个墨迷都知道,陆言墨身后没有雄厚的背景,没有显赫强硬的后台。每每被问及踏入娱乐圈的原因,他总是风轻云淡的说:“机缘巧合。”

然而,没有人能忽视他十年间的努力,更没有人能忽略这样风轻云淡的一句话后到底有多少心酸。

就如同他每次登上领奖台,说起获奖感言的时候总会加上一句,“感谢生活。”

大概个中滋味只有他能懂。

小心的合上画册,程微晓回到房间将画册锁到床头柜最下面的抽屉。

这是她房间唯一一个上锁的抽屉,抽屉里收集了陆言墨早期的海报和杂志,还有那些不方便收藏的大海报她都会一一找到电子版,然后保存在电脑和u盘,时不时总要翻出来看上几眼。

再后来,她开始用自己的画笔描绘着她心底的偶像。

她想,这或许是她唯一一个会喜欢的明星了。

床头柜上的手机忽的响起最熟悉的曲子,手机大大的屏幕上跳跃着的“陆言墨”三个大字让她忍不住莞尔。

“嘿,你居然这么快就回上海了?我还以为有陆言墨在,你会乐不思蜀呢!”

电话那头风风火火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程微晓笑着躺倒在懒人椅,盯着天花板细数吊灯上细细的流苏,“签名都要到了,不回家做什么?”

“羡慕嫉妒恨,我怎么就没有那么好运呢?要是有范寄尘就好了,我死皮赖脸也得赖着不走。”

沈锦疏是她大学时的室友,做了四年的大学室友,毕业前一起考研,又顺理成章的做了将近两年的研究生同学兼室友。

将近六年的交情,深刻的革命情谊让她们在对方的手机里互存着各自偶像的名字,一次次假装接起电话的其实是那个关注了多年的偶像。

很傻很天真,她们却乐在其中。

“也未必是好运。”程微晓突然想起那两次无意间撞见的陆言墨有些心塞,“一趟南京之行我都快尴尬死了,还好死不死撞破了某些好事。

“感觉满满都是故事。”沈锦疏了呵呵道。

程微晓数到第三十一根流苏,这才决定将憋在心里的话告诉这个相识多年的好闺蜜,“我觉得陆言墨大概这辈子都不会想再见到我了。”

“亲爱的,这辈子都不想见也是种境界!迷他的迷妹们这么多,能让他记住一个多难啊。”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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