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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对方只同意给遇难矿工的家属赔偿三万,后来经过几轮谈判,才变成了九万。不签合同,便不能见父亲尸体,不能火化,无奈之下母亲只能哭着签了字,这才把父亲的骨灰带回了家。

那时他的心里盛着的是对这世间恶人当道却无力抗争的愤怒,是少年丧父的欲绝悲痛。

父亲走后,母亲用瘦弱的身躯撑起了整个家,生活也渐渐回到了正轨。那时的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读书,一定要走出这个县城,带着母亲与妹妹过上好的生活。可就在高考过后,在他刚刚得知自己考上东林大学以为终究要迎来黎明的时候,命运给了他更加沉重的一击。

他12岁的妹妹被人杀了。

杀人的是她隔壁班的一个13岁男孩,把她先奸后杀,然后伙同他的父母将尸体埋在了他们家后山上。

他的妹妹,他那么小还未来得及长大的妹妹,在被侮辱之后身上被捅了十一刀,活活流血而死!而杀人的男孩还在洋洋得意地宣扬自己未满14周岁,不仅心无愧疚,反而因为有了法律的依仗而有恃无恐。

母亲因为妹妹的死哭晕过去了好几次,若说父亲的离去她尚且能够为了两个孩子强忍住悲伤挺过去,那么这次妹妹的离开,还是以这种方式的离开,基本上已让她哀毁骨立、凄入肝脾,彻底断了她的生机。

杀人凶手因为是未成年人,需要被保护,所以他的名字无法出现在新闻上,他的所有照片都被体贴的打上了马赛克。

因为他年纪还小,以后还要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不能让人们知道他的名字,不能让人们记住他那张丑恶而得意的脸。

周围的邻居联名签字,要求警方将这个13岁的恶魔终生监禁或判处死刑。然而能有什么用呢?那天真的万人书上的每一个名字都很沉重,可终究重不过法律。

原本还抱着一丝侥幸希望的母亲,在一审判决的结果下来后终于再也承受不住,跳湖自尽了。

从那日起,他终于永坠地狱。

在咨询多个律师二审可能的结果后,全部律师都认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他终于拿起了刀。

既然老天不肯帮他,法律不肯帮他,那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为妹妹讨一个公道,为他的母亲讨一个公道。凭什么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

如果只能用恶来制裁恶,那他不介意也化身恶魔,拉着那个洋洋得意丝毫不愧疚的杀人犯一同去地狱逛逛。

趁着取保候审的阶段,整整十一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他全部替妹妹还了回去。

那个小恶魔一开始还害怕得求饶,可是后面知道自己恐怕逃不过去,反而开始向他大笑着描述他的妹妹在死前是多么的害怕,多么的痛苦。

听着那些话,他的身体都忍不住跟着颤栗。

最后,没有任何想要逃的想法,他便坐在尸体的一旁等着警察前来,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判处死刑。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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