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哥哥的作文并不好,这样子一定会让他十分为难,所以这件事情就会不了了之了。
果然,洛宸一一脸为难起来,但这短暂的表情就如过眼云烟般转瞬即逝。
“我作文虽然不好,但是程嘉迩好啊。那小子以前年年市里作文拿奖拿到手软。”
接着又听他自言自语道,“反正我们大一也没什么事,他不答应也得答应。”
……
特地被叮嘱过第二天放学,哪儿都不要去的洛蜜青,一下课就早早回了家。
客厅内,洛蜜青远远就看见一抹粉色身影……
男人身形修长而挺拔,即使身着粉装,也不会让人觉得女气。
反而是粉色衬了他的皮肤,真是细皮嫩肉的,着实令人羡慕。
这样的程嘉迩耀眼又夺目,散漫又张扬。
洛蜜青第一次见男孩子穿粉色,其实还有点勾人的意味。
“小乖,过来。”
男人逆着光向她招了招手,还是那副散漫的神情。
洛蜜青竟然一瞬间捕捉到了男人眼里的宠溺……
她鬼使神差地朝着他的方向走了过去。
还未等她走到那边,男人又开了口。
“小乖,哥哥教你作文图你什么知道吗?”
洛蜜青:……
“我不需要你来教我。不过你不要告诉哥哥,哥哥会不开心。”
她想了想郑重道。
“哥哥不开心,那小乖就不怕我不开心吗?哥哥现在就很伤心呢。”
洛蜜青:……
“我真的不用学习写作文,有这时间还不如多看几本课外书呢。”
程嘉迩也不强求,见小姑娘已经拿出一本书来看,他也在一旁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本书翻了起来。
“看书可以,不过你答应我,把每次书中喜欢的句子摘抄下来。一周总结,然后背给我听,可以吗?”
“成交。”
小姑娘已经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你看鲁迅?哥哥更加看不懂你了,你才十岁,你看得懂鲁迅吗?”
十岁的小孩,他就认识两个。
一个是家里的大魔王表侄子—程明昭,一个就是面前的十岁看鲁迅的小姑娘。
“现在或许看不懂,但是现在看书和以后再看这本书,感觉是不一样的。我以后还会再看的。”
从北城回来后,她能接触到的图书种类是以前从未想象过的。
程嘉迩可能不知道,现在她光是想想每天能接触到这些书,就很幸福了。
这样的日子,是以前那个小女孩梦里都不会出现的。
坐在身旁的男人久久没有讲话,在他的目光里,能看见女孩娇小的身影,面庞略显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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