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上铜盆里的水是宋仁去买月事带时,泠寒早就备好了的。
女子来了月事,脏了一身,身体也湿嗒嗒的蹋着,很不舒服。
泠寒试了下水温,不热,这才将棉巾放进水盆里打湿,拧干。
他坐到女子身侧,先是将那染了赃污的亵裤脱换掉,再将温热得棉巾小心翼翼的落在女子娇嫩肌肤上。
怕自己手重,伤了那水做的肌肤。于是轻一点,再轻一点,去擦拭着沾染在身体上的污浊,那模样仿佛女子染了血得地方都是伤口似的,触碰不得。
几番擦拭下来,血蹭染了他的指腹,他却不嫌弃分毫。
男子平生最厌血,最不喜血腥,他每每见到猩红一片,总是会无意识得想起儿时母后被人陷害,遭受重罚,倒在血泊中的画面。
故而他最不喜血腥,因为他恨自己,恨不能用自己的血来补进母亲的身体里,若是可以,母后也不会因为失血过多,断了最后一丝气息。
可就是他这样一个讨厌血得人,却对孙倾婉的血没有半分抵触反感之感。
仿佛他的所有事情,只要与她有了联连,他便可无底线,无条件得纵容。
他允许她频频触及他的底线,而他的底线也会因为她而一次次跌破。
她应该就是老天爷派来降伏他的人。
男子很仔细得擦拭着,清理着每一处细小得地方,只将其擦得干干净净,晶莹剔透,宛若璞玉。
这才拿起月事带,系与女子两腿之间。
烈日的光穿过窗柩洒下来,照在女子的身上,她白皙得皮仿佛镀了一层银光,如剥了壳得荔枝般,好似下一刻就能迸出水来。
女子的美,自是怎么欣赏都不觉够的,怕她着凉,这才盖上被子,悉心为她掖好被角。
他将染了脏污得衣裤被褥堆放进木盆里,拿了一旁皂角,准备出去清洗。
结果却被守在门口的宋仁截了胡。
“你去做饭。”他一把将盆抢了过来,“洗衣服这种事,我来。”
泠寒微愣了下,“你在军队不是从火头兵做起的,怎得不会做饭?”
洗衣服这种事,就如没吃过猪肉,但谁都见过猪跑,道理是差不多的,总体难度不大,洗干净就行。
两个没做过家事的男子,都十分看好洗衣服这活计,简单好上手。
但做饭这种事,泠寒连御膳房的门向那边来都不知道,更别提做饭了。
“我去当伙头兵,那还不是为了给你查贪污军饷的情报。”提起这事宋仁就来气,“我一不会切菜,二不懂刷碗,你可知我当时为了能进去,废了多大的力气,受了多少白眼。”
当时做火头兵,是为了窃取私吞官粮的情报,宋仁粗手粗脚,且那时刚刚从戎,尚未受到部队磨练,整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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