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挽眉头抽动,恨不得给他来个痛快。
“既然是‘母神’让你们痛不欲生,为什么还要崇拜母神?”
骷髅人抢答:“因为唯有母神可以将我们送至彼岸!”
苏挽明白了,莎布是他们的毒/药也是他们的解药,能赐予他们永恒也能赐予他们死亡,而死亡对于他们来说才是解脱。
“你们活了多久了?”苏挽问道。
“不知道。”甘铃干巴巴。
其他不死族也表示自己算不出来时间,他们变成怪物之后本来就脑子不清醒,更是记不住时间,苏挽大概是猜到,没个千年万年,他们是不会产生这么强烈的怨念的。
“为什么他们都溃烂腐朽了,而你还如寻常?”苏挽问她。
甘铃得意扬头,“因为我年轻!”
苏挽:“……”
大姐,你都几千几万岁了,还自觉年轻?
这是货真价实的万年萝莉了。
苏挽嗓音滞涩地追问:“还有呢?”
“还有就是我是二分之一的仙女。”甘铃脸上重新还焕发出自信。
顺着她的这股子骄傲,苏挽继续追问,得知甘铃的母亲,甘辛是无意间落入深渊的仙族,后面可能是穷极无聊,也可能是对憨脑壳怪人产生爱意,跟其发生,生下了甘铃。而仙人终究是寿命有限,这个地方有没有什么灵气,以至于甘辛最终天人五衰而死,留下甘铃和伤心欲绝的父亲阿甘。
听到“阿甘”这个名字之后,苏挽一脸的吐槽之色。因为苏挽看过汤姆·汉克斯演的《阿甘正传》,所以在她这里,“阿甘”几乎是憨脑壳的代名词。
“你那什么表情!”甘铃不满,“我父亲的名字是我母亲亲自取得,取自她的姓氏,说明他们是一家人了,有什么不对吗?”
从纯血不死族的神情言语看来,十有八九的不死族都是憨脑壳。看过的苏挽大概能明白为什么仙女甘辛,会甘心跟他在一起。孤独无依的地下时光,有个憨脑壳,肯定挺治愈。
听甘铃陈述可知,憨脑壳阿甘在妻子死后,勇闯神庙,最终被惊醒的莎布尼古拉斯杀死,获得了众怪趋之若鹜的死亡,令人“惊羡不已”。
而憨脑壳的后人,甘铃因为有着“出众”的智力,以及天生的仙体,力量不凡,于是其余怪人们开始逐渐归附于甘铃,形成了类似于部落的社会结构。
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阿甘之外,没有人再惊醒母神,直到苏挽等数万陆上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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