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上来,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热气还未三干净,她把双肩旁边的长发撩到了肩膀后面。发丝撩动,散发出一阵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欢刚才那首。”林素笑着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恋》,歌词里满是第一次萌动的懵懂。林素这样张扬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辕北辙。
“你喜欢什么歌?”林素说完后,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闲聊。
“没什么喜欢的。”陶牧之道。
他说完,林素眼睛里惊奇了一下,后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肖邦巴赫。”高质量的男性会喜欢高质量的音乐,不像她喜欢这些流行乐。
“现在这首风格和上一首差不多。”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欢快的女声粤语老歌,也很适合跳舞。
“对呀。”林素满不在意地道。
“你怎么只喜欢上一首?”陶牧之问。
陶牧之问完,端着饮料看向音乐台的林素,在缭绕朦胧的灯光中,她眼神蓦的暗了一下。
这种表现很微小,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只闪烁一下,就灭了。林素回头,看向陶牧之道,耸了耸肩。
“没什么,好听,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首歌是没什么理由的,跟喜欢一个人一样。
林素说完这些,把杯子里的饮料喝完了。饮料冰冰凉凉,没加酒精,放了不少柠檬,一下酸到了胃里。
林素拿钱拍在吧台上结了账,对陶牧之道:“我们走吧。”
说完,她跳下了高脚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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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是她想来的,最后也是她想走的。她走的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时说下的豪言壮志,要让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乐。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儿有没有找到快乐,反正她找到了。跳完舞,林素整个都是兴奋开心的。
两人离开酒吧后,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来X大打球,车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车场。到了停车场,他按了车锁开锁。车灯闪烁,陶牧之回头和林素告别,才发现林素站在他的身后,一动未动。
她没有去找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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