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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怕于时像自己幼时那条总爱跟着别人回家的漂亮猫猫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自己永远深埋地下了。

他当时双手沾满鲜血,只有“这猫再也不会跟别人回家了”的快意,心头爽快不已。

但那只猫和于时比不了。

若是躺在那片草地上鲜血淋漓的尸体换成了于时……

张璃觉得,自己肯定是要殉葬的。

极致的温柔与疯狂的暴戾欲望几乎要将张璃的灵魂都撕碎。

他日日被迫困于反复的撕扯中,夜夜痛苦不堪。

但还好,在他尚未举起屠刀之前,于时清冽的声线像观音手中玉净瓶里施舍下的甘霖降临。

他说:“以后不会了。”

拍了拍张璃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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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时在心里叹了口气,说到底他还是心软,总轻易割舍不下象牙塔里交到的真心朋友。

而且……张璃是他见过的,少有保持着少年单纯心性的人,他确实很欣赏他,也被他坦诚直白的诉求所触动。

他拍了拍张璃的肩,如愿看到张璃眼中的失落低沉一扫而空,瞬间就重新亮了起来,嘴角要轻轻勾起一个笑。

于时刚想再说什么,手机铃声响起。

他找的这份工资待遇很好,和张璃在同一个公司的不同部门,这会儿刚好临近下班,向甜打电话来了。

屏幕上的名字是颗软糖,一瞥就能甜进人心里。

于时立刻收回搭在张璃肩上的手,略微抿紧的嘴唇上挑 ,眉眼间像解了冻的春池,丝丝泛起轻柔涟漪。

张璃立刻偏开头去。

“嗯……刚下班。”于时接通电话,带着笑意说:“……那你在学校等我,我去接你。”

挂了电话转头又问张璃:“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

眼角还残留着温和笑意,是于时从来没有对张璃展露过的一面。

张璃的右手背到后面,四指指甲一点点捏紧,皮肉划破,上头的疤痕还未完全好,又添新血。

疼痛丝丝蔓延,他才终于稳定心神,笑了笑:“不了,不想当电灯泡。”

他想,自己大概永远都不能见向甜。

手心的疤痕,大概永远也好不了。

俩人一起坐电梯下楼,快要出门时,张璃忽然问:“想好在哪买房了吗?”

今年于时想把向甜带回家去,上次和张璃聊起过这个事情,他俩也去过几个新开的楼盘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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