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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她却还是能还原地讲述出来。

  第一段,是朴理问泥巴,他听说有一对叫什么的夫妇死了。

  泥巴告诉他,那对夫妇是出了车祸死的,是意外,叫朴理不要担心。

  可朴理好像就是很担心,还害怕什么被翻出来,于是,泥巴说,“尸体都烧成灰了,就算翻出来,又能查到什么?”。

  还有一段,是他们在争吵。朴理不停地说,我拿到的是眼睛,可你拿到的是心脏,我拿到的是眼睛,你拿到是心脏。直到泥巴问他想要什么,他才停下来告诉他,他想要做医院的律师还是什么……

  六岁的她,其实并不能完全理解她听到的东西,她只是把听到的,当成一个故事,在本子上画了好多的画。

  她还拿着那些画,去讲给了谭芷听。

  可谭芷在听完后,却完全忘了要给她庆祝生日的事情,还没收了她的那个图画本,气得她一个晚上都不肯吃饭。

  如果不是在此刻、在得知1989年那个案子的情况下,熊小时这一辈子都不会觉得那段偷听到的对话有什么问题。

  可是,现在,捧着何阅倒给她的那杯温水,熊小时却已经无比清晰地意识到6岁的她到底听到了什么。

  她听到的,也许是28年前那桩被精心藏匿至深海巨渊的案子,唯一一次的浮出水面。

  何阅看出她的脸色不对,刚想过来问她,却被手机来电打断了。

  电话是科里打来的内部号码,他不方便在外面接,只能跑过来摸了两下熊小时的脑袋,然后接通电话边说着“是我”边跑回书房去。

  而紧接着,熊小时的手机也响了。

  她赶紧又喝了两口水润润喉咙,马上接通:“主任。”

  一分钟后,熊小时站了起来。

  同一时间,何阅也从书房了走出来。

  熊小时:“主任叫我去律所。”

  何阅:“科里叫我去检察院。”

  ………………

  这就是律师和检察官同居生活中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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