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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人掉下来,吓死了。”

  记者:“您还记得当时阳台上有几个人吗?”

  目击者A大哥:“本来是两个,后来,其中一个不掉下去了嘛。”

  记者:“在死者坠楼前,他们两个人是什么样的站位?”

  目击者A大哥:“一前一后。那个学生掉下去的时候,另一个正好站在他后面。”

  记者:”您确定那个人不是在死者坠楼后、而是死者坠楼时站在他身后的吗?”

  目击者A大哥:“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看见的,反正就是那个学生掉下去的时候,另一个人正好站在他后面,至于别的,我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说,你们报道的时候把我这句给加上啊。”

  这位大哥还算理智,知道不确定的事不能随便说,但有的人就敢说了。

  面部同样打着马赛克的目击者B大妈:“我都不想说,晦气得很!暑假嘛,孙子在操场踢球,我和几个姐妹就坐在树下面乘凉,我全都看见了!!!什么失足呀,就是被人推下去的!!!”

  记者:“能请您详细说说吗?”

  目击者B大妈:“可以,我看得真切儿的!那个黑衣服的学生本来在阳台上撑着阳台边向外张望,呆得好好的,有个穿绿衣服的走到他学生后面,一下就把他推下去摔死了!”

  ……

  后面,还有目击者C同学、目击者D同学、目击者E小朋友……,他们描述的内容大同小异,但各有细节。

  各种细节最终拼凑起来,得出的是这样一些信息:

  死者孙衡坠楼时,阳台上确实还有另一个人,并且那个人就站在孙衡的身后。

  那个人穿着体育大学篮球部的17号球衣。

  体育大学篮球部穿17号球衣的,只有一个人,他和死者孙衡同一个宿舍,他叫陆昂。

  ……

  关上视频,熊小时看着自己做的笔记。

  不管怎么说,只凭这些目击者的话,就算陆昂的确值得怀疑,但也不至于就到了需要被拘留甚至逮捕的地步,恐怕刑侦局那里还有别的、她还不清楚的证据。

  熊小时把网上和这件事相关的文字资料复制整理进文档,连上客房里提供的打印机,看着资料一张张被打印出来。

  何阅:“有新案子?”

  “不算是。”

  熊小时把资料拿到手里,按页码排好,“还不知道什么情况。

  “体育大学坠楼案?”

  何阅弯腰看着她手里的资料,“之前说是意外的那个?”

  “对,就是那个。”

  熊小时抖抖手里的资料,纳闷地转身看向何阅:“按理说,刑侦总局那边对现场做过勘查了才对,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多少应该有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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