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色盲的病人,指着一个红色的苹果,问一个健康的人:“为什么你说这个苹果是红色的?”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它就是红色的苹果啊!
同理,她看到那些照片,就知道分别有正红色、草绿色和土黄色三个人。其中的土黄色是清晰的,就是她见过的孙茂远。
问她到底是怎么分出来的?
看到就分出来了啊!
红的、绿的、黄色,差别那么大,怎么可能分不出来?
她又不是色盲!!!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这些跟我相亲相爱的赞助商们~
是的,上面这位就是许嘉大大!她的新文《公主病重度患者》也在连载中!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林檎!
因为通感症的问题,今天编辑特意来跟我确认我写的到底都市言情还是幻想言情,如果女主有超能力的话,就要换到另一频道去。所以,我再次要郑重声明:
熊小时她没有超能力!
她只是一个严重的通感症患者!
她的每一种症状,我都是在现实中找到了对应的案例后才写的。
比如她听到声音的同时嘴里产生味道,现实案例就是英国布莱克浦市的詹姆斯万诺顿。
而看到字母、数字会感觉到颜色,则是大多数通感症患者都会产生的最基本的症状,随便举个例子:小说《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就经常跟他的母亲争执字母”b”是黄褐色还是橘红色的,”t”属于淡黄绿色还是浅蓝色,他和他母亲都是通感症患者。
在知乎上也有非常多分享自己通感症经历的回答,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查一下,可能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第16章
16
但何阅却没有再问。
他拿着熊小时分出来的三摞照片,潦草地翻了一遍,很快就有了发现。
那是4月28日,下午三点,他跟在郑辉后面,拍照跟踪。
中途,郑辉进了一家小饭店。由于那家饭店太小,进去很可能会引起郑辉的注意,于是他就等在了外面。之后,不到5分钟,郑辉提着袋吃的走了出来。他继续拍照跟踪,直到郑辉回家。
但这段在他印象中非常平常跟拍出的连贯照片,却被熊小时分成了两部分:
郑辉进小饭店前的照片,在正红色的那摞里。
郑辉从小饭店出来后的照片,在“馕”的那摞里。
丝毫不差,没有一丁点对不上的地方。
他在递出所有的照片前,特意把顺序混得很乱,她不可能知道这些照片的拍摄日期和前后顺序。所以,只有一种可能——
郑辉那个王八蛋,在小饭店里和别人交换了。
而眼前的这个小短腿,真的能看出这些照片里人的不同。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