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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而在最后,他提还出了熊小时这次报告中的两点问题。

  1.即使监控全面且真实,能证明的也只是嫌疑人在进出那个楼梯的时候没有穿黑色跑鞋,不能证明嫌疑人没有那双黑色跑鞋。如果嫌疑人预谋抢劫或预谋杀人,为了避开监控,特意把这双作案用的鞋放在外面,等作案时再换上,也可以解释得通。

  2.由于“该鞋41号鞋码与嫌疑人鞋码数相同”、“该鞋在嫌疑人住所附近被发现”这两点并不能直接推断出“该鞋属于嫌疑人”的事实,因此即使刑侦总局在诉讼卷里递交了这项调查证据,检察院很大可能也不会使用。因为对这种情况心中有数,所以有经验的律师在看到刑侦总局的这份资料时,都不会先把精力放在分析这项证据上。

  这几行字,熊小时看得后背发麻。

  第1点的预谋问题她考虑过了,因此才会来回地说不确定、想从个律师那里知道她的想法是否能用。毕竟现在案子还处于0口供的阶段,嫌疑人的动机还很模糊,是否预谋无法判断,说不定到后期,可以排除掉预谋的可能性呢?

  但是第2点,她却丝毫没有考虑到。准确说,她想的就只有眼前,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检察院的存在。

  一个在做刑辩案子的人,脑子里却没有检察院?

  0分!

  再结合方老师提出的1和2来评价她这次做出的报告,熊小时能想到的就事两个字——

  鸡肋。

  你说它没用吧,如果监控中真的没有出现过那双鞋,那它总归还是一个可以辅佐用的证据。在两方都不能确定嫌疑人就是预谋作案的前提下,多少可以用来质疑质疑刑侦总局对“那双鞋属于嫌疑人”的判断。

  但你说它有用吧,如果之后检方压根就不采用那条证据,你又不能排除预谋的可能、通过它得出“那双鞋并不属于嫌疑人”的结论,那它就一点用处派不上。

  完全就是鸡肋。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难怪田桃让她来拿监控的前一句说的是“既然我们现在也没别的事可做”。这也的确是在没有别的事要忙的前提下,才可以花时间去研究的东西。

  但熊小时并不沮丧。

  因为哪怕她的想法直到最后也派不上用场,这次的思考和实践对她来说也有很重大的意义。

  她开始反复把这封邮件一字一句地读着,不断对比着反思自己的差距。

  让她没想到的是,几分钟后,方老师又发来了一封邮件。

  这封邮件用的完全不是刚才那封邮件里正式的措辞。又是跟她说她的发现并不是没有用,只是现在他们掌握的信息太少,说不定等掌握信息多了以后,她的发现就能派上大用场。又是说让她不要灰心,她才刚到接触刑事不到一星期,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好了。

  blabla,blabla,东一句西一句的,光是看着这些字句,熊小时都能想象出他在写信时发愁的样子。

  面对这两封邮件,熊小时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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