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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轻笑了笑,走过去靠近,伸手揉了揉他的头。

江箫下弯的脊背倏地一僵。

沈轻却只看见了他的头发。是从前随意抓出来的、早就定型了的三七分,被窗外透进的阳光照射着,霸道逼人的气势也柔和了几分,还有顺滑柔软的触感,蓬松,温暖,散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和他的沐浴露一样的味道。

这么强势倔强的一个人,他的头发是软软的。

洒着金光的发丝摩擦着指间的纹路,像金色的沙粒穿过时间的漏斗,这是从隙罅里偷来的浮闲,属于他和他之间,难得的安宁。

沈轻舒展着眉眼,嘴角微微扬着,中指逗弄似的,勾绕着几缕不安分翘起的头发,心突然也变得柔软起来。

身体里忽然涌着一种冲动,自发热的喉间蔓延至全身的酥麻,连骨头都犹如蚁噬的发着痒,很奇妙的感觉,就像……就像当初他喝醉了,想要去亲江箫的那种感觉。

“沈轻,”眼底倒映着他的小腿,头顶上方就是对方的膝盖,江箫紧蹙着眉,没敢抬头,只是有些犹豫的问了句:“你在干什么?”

“捋狗毛。”沈轻淡淡回了句,然后松了手,往后退了一步。

松手,背到身后,发着抖。

“操?”江箫瞬间不爽了,他抬头瞪他,学着沈轻之前的语气:“你就是这么敬佩我的?!”

“随便。”沈轻回到床上,一把扯过被子盖在身上,闭眼转脸朝向墙。

面上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波澜不起的心湖仍被刹间乍起的狂风骤雨所搅乱,沈轻紧锁着眉头,闷头去按捺那不该觉醒的欲望。

留香的手指却抚上了鼻尖,在隐忍克制的呼吸下,缓缓落滑停搁至唇间。

难以言喻的滋味,在暗涌的激流里翻江倒海。

沈轻的睫毛忽的一颤。

他试探性的动了动嘴唇,然后,吻在了中指的关节上。

哥……

.

下午要去车站接幺鸡,江箫就没去自习室看书,难得放纵的窝在宿舍里看电影,沈轻在睡觉,如果他点外放找事儿,一定会出人命。江箫就戴了耳机,懒洋洋的枕在被子上看。

《死亡诗社》是他们老师推荐的,江箫放纵也是有意识的磨耳朵提升听力。

他们宿舍,除沈轻外,都是英专生。

老三霍晔打小就被寄养在国外,语言环境加顶级私教,英汉齐全两不误,大一大二重点侧重的精度、泛读、听力、口语、写作和语音六个基础技能,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全部拿下。

老二曾盛豪,书香门第里出来的大家才子,祖辈世代都是翻译官,受家族文化熏陶,人来M大就是追逐梦想来了,一心要继承家族荣耀,为他们老曾家争光。

幺鸡姜离,家里做生意精打细算,竟然还能培养出这个人间第一迷糊蛋,本来要去隔壁A大,阴差阳错考进来了M大,超高天赋型语言人才,美式发音比霍晔那个在纽约长大的人还要贵族上几分,失恋后立志投身祖国教育建设事业,安静迷糊的时候,傻了吧唧的,发起疯来,那特么就是一个带把儿的东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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