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
灵魂万里挑一呀。
趁人不注意,林司低头咬掉她剩下的一半山楂,嗯,甜甜的。
嘻嘻嘻嘻嘻。
回到家,按照惯例钱遥遥跑去客厅玩手机,林司进厨房。
他只穿一件薄薄的白衬衫,贴在身体肌肉上,单手卷起袖子后,又喊钱遥遥:“进来,给我套上围裙。”
套好围裙之后,他又命令:“把菜洗了,切段。”
哼哼,她就知道。什么身残志坚,都是假的。钱遥遥翻了一个白眼儿。
林司悠悠提醒:“是谁说,给我买最好的轮椅的?”
行吧,钱遥遥乖乖地去洗了菜,包括大力的剁猪脚。她要做猪脚炖黄豆给林司补补,吃哪补哪呗。
最后,整个厨房的模式演变成——林司拿着铲子指挥。
“倒油。”
“放胡椒粉。”
“酱油。”
......
钱遥遥无语得翻白眼儿。
只要她一翻,林司就举举断手指提醒她:我受伤了!
真不知道,他进厨房的意义在哪里?当将军吗?
不过每当钱遥遥凑近锅边闻味道的时候,林司会不经意地亲亲她的脸颊。就那么随便碰一下,立马离开。
一顿带着小插曲的晚餐,变得异常温馨有趣。
一早的不愉快,全都暂时被掩藏了......
*
晚上,钱遥遥正儿八经地留宿林司家。
她早早地洗漱好,换上他的睡衣,乖乖钻进钻进被窝里。
林司想找她严肃认真谈一谈,关于两个人的未来。钱遥遥想继续保持,林司想更近一步。
看她闪躲的小眼神,林司很无奈,聪明的女孩儿啊,知道她一做出可爱娇弱状,自己就不忍心把人拎起来
了。
她怎么就那么能拿捏他?
春季的被子很薄,轻而易举的看出她小小身躯的轮廓,凹凸有致,露出两只眼睛楚楚可怜地看他。
林司当着她的面儿脱衣服,拿睡衣洗漱,然后掀开被子躺进去,把人搂进怀里。
就这样么抱了一会儿,他轻声问:“要睡了吗?”
钱遥遥嗯了声,手勾住林司的脖子,往他胸口蹭了蹭,像一只毛茸茸的小花猫。真是太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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