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写满了寻常,以至于,结局猝不及防。
就像是,你以为你看了一本绝世甜文,可中间笔锋一转,主角双双服毒自尽,打上End三个大字,剩下读者原地懵逼。
*
放学时候,校门口人来人往,欢声笑语裹挟着人流,闻雪时在围墙附近岿然不动。
已经放学近十分钟,闻怀白还没来。她有些焦躁,想给他发条消息,可又觉得自己像误入了巴甫洛夫实验的狗,他明明什么也没说,没说下午要来接她,兴许是她一厢情愿。
就这么犹豫过五分钟,她还是给闻怀白发消息:“在干嘛?”
自然没有回应,像落入无边无际的海中的一粒石头。投石问路,石头消失得无影无踪。
闻雪时咬唇不语,攥着手机,终于迈动步伐。
程煜骑着自行车,和几个男生并排走出校门,各自道了别,一转头就看见闻雪时。她似乎在等人。
程煜刹了车,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停下,他突然发现,闻雪时现在夕阳的余晖里,衬得很漂亮。
以前不是没听他们说起过这事儿,从闻雪时第一次转进他们二班,就引起很大轰动。
那天同桌拿胳膊肘捅他,语气激动:“哎,煜哥,你看!”
程煜正看到漫画最高潮,对他们所说毫无兴趣,只哦了声,后来那个转学生坐在了他的后座,他才看了一眼。
还行吧,好看,也就那样。
但这一刻,程煜分明觉得自己先前的结论被推翻了。
什么还行,简直漂亮得不行。
他愣了愣,看着人迈步要走,连忙踩着自行车跟了上去。
“闻雪时。”程煜追上她,放慢速度,迁就她的步子。
她好像没等到她要等的人。程煜猜,是在等她叔叔。她叔叔的确很帅,是程煜很想成为的那种人。
闻雪时偏头,很陌生的眼神。
程煜感到些许挫败,他们好歹已经成为前后座一个多月了,就在昨天,他还帮她说过话。但也没事,漂亮姑娘目中无人是被允许的。
他轻咳了声,重新自我介绍:“那个,我叫程煜,是你前座。你要回家吗?我送你吧?”
哦。她记起来了,就是那个看她可怜的前座。
现在呢?也是因为看她可怜吗?
闻雪时摇头,态度不算亲和:“不用了,谢谢。”
程煜没放弃,踩着自行车慢悠悠跟着她,不停地游说:“没事儿,你上来吧,不麻烦的。”
闻雪时被他问得烦了,冷漠地瞥一眼,重复:“我说我不用,我有腿,能自己走,也能搭公交。”
漂亮姑娘好像不太高兴,程煜摸了摸后脑勺,也没恼,反而宽慰她:“要不我请你吃冰激凌吧?听说吃甜的心情好。”
闻雪时只当没听见,快步走向公交车站,很快把人甩在身后。
程煜就这么看着她上了公交车,渐行渐远。
夕阳撒在公交车的背面,过了很久,他才转头骑车回家。
闻雪时靠着车窗,余光瞥向手机,没有新的消息。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