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勇气。
谢桢觉得自己不亏,好歹是被这个毛头小子闹哄哄的倾慕了几个月,不越界的暧昧和恰到好处的相处,季恒予他的时光总是带着哭笑不得的温馨和明媚,谢桢只当自己是路过了一处美不胜收的风景,他没有勇气驻足,这处风景也不会追随着他去迁徙别处。
他背着收拾好的行囊从城门出去,宴迎的喧哗和灯火没有映亮他的身影,谢桢仍是在扬州城里穿过的那身墨衫黑袍,夜色隐去他瘦削单薄的身影,他仿佛是渡开水波回归江底的一尾鱼,静悄无声。
然而在城门口等着的他并不是叶云景的人马,而是一个孤零零的季恒。
瘦高的少年满身水渍,发尾凝着水珠成串的往下滴,他像是刚被人从江水里捞出来一样,明亮的黑眸染上一层朦胧的水汽,清俊的眼尾尽是沁出来的红痕。
圆月悬在夜空,行船至江心的叶云景单手执桨,他也是一身水珠,本打算在门口等着谢桢出来,反倒等来一个没头苍蝇似的季恒,酒量极差的少年三杯就倒跌跌撞撞的出来找谢桢,他撑着重剑贱兮兮的逗他谢桢走了,然后就见这十七八的俊朗少年,连个喘气的功夫都不用,立马就开始噼里啪啦的掉金豆子。
季恒光哭还不够,眼泪没掉几颗就跟想起什么了一样,一抬腿就闷头扎进了江里,叶云景虽然看他不顺眼但肯定不能见死不救,醉酒的人一溺水,八条命都不够挥霍,他费尽力气的扎进江里想把季恒扛出来,季恒却拼命的往江底钻,来来回回折腾了七八次他才把季恒扛上岸,等喘匀气了定睛一看,只见季恒居然捞了两只螃蟹死死抓在怀里。
谢桢喜欢虾蟹,但从小就懒,嫌剥着麻烦,也嫌洗手麻烦,从来是别人剥给他他就吃,没人给他剥他就不吃,叶云景曾从他师父那讨过一大碟河蟹,理应是他们两个人的份,谢桢坐在他旁边硬是因为懒而一个没吃,他以为谢桢不喜欢就自己喜滋滋的霸占了六只河蟹,结果跑了一整日的茅房。
叶云景只能说自己爱过谢桢,他们是竹马成双的渊源,一起经历最鲜血淋漓的成长,他视谢桢为命,但迟迟没越过那条线,谢桢与谭征定下那日他在烈风集顶上喝了一夜的酒,喝到像是有火从喉咙烧到胃囊,喝到满心满脑尽是杀意。
他知道谢桢对他没有过任何超过亲情和友情的杂念,他在这一点上远比谢桢聪明,所以他只说自己爱过,他本就是谢桢最特殊的一个人了,挣不挣那一张窗户纸的距离都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愿他在谢桢眼里永远是最初的那个值得信任又有点欠揍的样子。
他瞧不上谭征,也瞧不上季恒,但平心而论,他却更偏向季恒一点,叶云景带着些苦涩笑意去戳了戳半死不活的少年,呛了水的季恒正弓身塌肩的咳着,被他一戳刚好吐出了一尾的活蹦乱跳的小鱼。
季恒确实是喝多了,他问什么季恒就答什么,少年嘟嘟囔囔的说螃蟹是给先生的,先生答应他一起吃螃蟹了,只要有螃蟹先生就不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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