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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墩儿就是白菜墩儿,是最便宜的菜。

温纵微讶,她早前看他身上的气质像旧时贵族的做派,又听说他长在京市,下意识就以为他小时过得富贵。

她捏了下筷子,“我没想到.”

叶昀:“我也没想到。小时候在这,我以为我是个爷,还不是穷的叮当响。”

“叶家几十年前就搬去了尚城,你怎么.”温纵没说完,总觉得这是段不怎么好的往事。

叶昀放下筷子,看向窗外,“戚小姐出身不好,没名没分,叶家搬走的时候她还没生。”

戚小姐大概是他的母亲,温纵猜。

但她第一次听说有人叫自己母亲某小姐,“戚.你母亲她.?”

“走了,早走了。她只叫别人叫她戚小姐——她原先是不用强调这些的,可惜她不是戚家的小姐,正房才是。”

叶家老太太走得早,温纵仔细想了想,才记起她似乎确实姓戚。

温纵垂眸。

对于别人这样的痛楚,她向来不敢触碰。可今天,她心里莫名受了蛊,总觉得即便代价是让他痛苦,也想让他坦诚。

她不该纠结这些的。

忍不住陷入旋涡。

“那个。”似乎听见老板娘的声音,她探出头招呼,“能给这桌来点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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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杯酒下肚,温纵脸上发热,抛去许多杂念,暂时变得无谓,不再去猜眼前的男人在想什么,也不再去抗拒自己的感情。

托腮做认真状,听他说话,然而胳膊太晃,差点倒地。

叶昀无奈,将她的椅子勾到自己身边,使她有点依靠。

温纵顺势搂住他的胳膊,“四爷.四爷是谁?”

方才老板娘把男人骂了一顿,房内关好门,气温上来,温纵已经把外套脱掉,露出内里修身的毛衣。

v领,露出半截锁骨,肌肤润泽,发丝在胸前微微散乱。

叶昀抽了抽胳膊,又怕把她摔了,只能不动,看向别处,“四爷原是旧朝留下的子弟,在母亲肚里就受了封,不过当时大清早亡了。他最后混成了二爷的司机,还是那副贵人脾性,所以大家叫他四爷,也有人叫他混蛋,穷光蛋。”

温纵勉强睁眼,看到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虽醉了,可她都听到了,所以心里难过。

叶昀有情绪,但很少有感情,他描述过去的事,向来极其克制,几乎像在叙述别人的生平,而他只是个看客。

她以为,真实的故事一定比他话里苟且得多。

眼眶没有泪,心里却在发大水。

她迷迷糊糊趴在桌上,过了会儿,才意识到身边没人,叶昀也不知道去干什么了。

万籁俱寂,她不动,听力格外敏锐。

“哎,你们听说没?咱们那一条斜街,昨天一夜间全安上路灯了,先前协商那么多次,管理也没给安上。”

“就是,效率也太高,原先扯皮扯得我嗓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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