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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小被灌输的思想就是要为家族付出、光耀门楣,以家族利益为上,在家族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舍弃,而这个“家族利益”包括父母之命。违抗父母之命,就等于背叛家族。

他那么听话、懂事,从小到大都是最优秀的学生,父母最骄傲的孩子。而现在他为了她公然违抗父母,与家族作对,不顾一切的跟她在一起,死都不放手。明明……她都已经不要他了。

也是在刚刚那一刻,简乔才深刻意识到,在他们这段关系,她一直都在坐享其成,在他面临来自父母家族的强大压力时,她头也不回的抽身,全身而退,推得干干净净,留他一人孤军作战。

简乔第一次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懦弱的人,她连抓住他手的勇气都没有。她不是天不怕地不怕麽,她就应该拍拍胸脯告诉他们,管你同不同意老娘就是看上你儿子了怎么着吧!

刚才,是她第一次与他并肩作战,不再做感情里的逃兵。

驶出大院,简乔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踩了刹车靠路边停下,发现自己手心都出汗了,她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紧张过,就跟电视里的土匪头子强抢民女回去做压寨夫人似的,她一定是疯了,一时冲昏了头,可重点是,她不后悔。

她对他家人说了那样的话,就是跟他许了承诺,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轻易弃他而去。而她却是那么讨厌承诺、也不会忠于承诺的人。

简乔没想好要怎么办,也不知道未来应该如何,她也完全不能保证自己会跟他在一起一辈子。

一辈子那么长,未来充满了不定数,她想那么远干什么,至少现在,此时此刻,她是喜欢他的,他们是喜欢彼此的。

暖色的路灯,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显得特别冷清。而今夜是家人团圆的日子,人们都在家吃年夜饭,怎么会有行人。

简乔不是一个能安静的人,这时候她又特别想跟陆修远表示表示,但她也不是个会表达自己感情的人。

开口的第一句就是:“那什么,反正你家人不要你了,你跟我回家过年得了。”

她没在看他,但余光却看见他一直注视着自己,那目光炙热得好像把她整张脸都烧红。

陆修远定定地看着他,目光深深地扎在她身上,好像要把她整个人看穿看破,内心还未从刚才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这是他默默喜欢十多年的女孩,他像一个追光者,是她最虔诚的信徒,她站在云端,他低到尘埃里。那么多年来,这是他第一次抓住了她,第一次,真正的,抓住了她的手。

简乔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又有点恼羞成怒,气急道:“你要不去就算了,当我没说!”

在她说完最后一个字,陆修远突然一把拉过她,深深吻住了她。

这是一个并不粗暴但也谈不上温柔的吻,好像要急于证明什么。开始简乔下意识挣动了两下,又慢慢放下了手。

还是那么软,她鬼使神差地想道,她轻轻一咬就能咬破。心里这么想着,她便用两颗门牙轻轻一咬。

这一咬,并不是拒绝,更像是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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