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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简乔常说,她把陆修远带坏了。

酒吧、迪厅都没少去。

简乔经常产生一种“逼良为娼”的罪恶感,她觉得,要是陆修远的爸妈知道,非杀了她不可。

两人手牵手走上楼,四楼和五楼的灯坏了,物业还没来得及修好。走上四楼时,简乔用手机开了手电筒。

两人都没说话,简乔在想事情,她不说话的话,陆修远一般是没有话说的。

简乔在想,陆修远有没有“理想型”什么的,他不喜欢冯欣越那种类型的,那会喜欢什么样的?

总不能是她这样的吧。这话说出来她自己都不信,陆修远是在她穷追猛打下才得手的,要说喜欢她这张漂亮的脸蛋,她信,要说性格,算了吧。

“陆修远,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啊?”她问。

以前她也没有喜欢的类型,她是个肤浅的人,长得帅就行了。但是现在——她觉得陆修远就是她最喜欢的类型。

怎么办欸,要是以后跟陆修远分手了,她去哪儿找这种高岭之花啊。

走到六楼,陆修远拿钥匙开门,听见她的问题了,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自己也没有答案。

“喂,你说嘛,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简乔尾随他进门,习惯性地踢掉鞋,走进去。

陆修远把她踢掉的鞋捡起来放进鞋柜,这是她改不掉的坏毛病,他也没要求她改。她把家里弄乱,他看着不习惯,自己收拾就好了。

简乔大大咧咧躺在沙发上,一只脚搭在茶几上,他越是不回答,她就越好奇,追着他问:“你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很难以启齿吗?”

陆修远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也不明白她为什么问这个,一个“喜欢的类型”,难道是必要的吗?

他轻叹了声气,说:“我没有喜欢的类型。”停顿了一下,续道:“我只喜欢你。”

这是他的心里话,从未对谁说过。

从小到大,他都没有什么兴趣爱好,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是因为“有用”,或者是因为家里要求他,他就去做了。

打篮球,是因为可以锻炼身体,练泰拳,也是因为可以强身壮体,弹钢琴,是因为妈妈要求他必须会。

他也并不喜欢学习,不喜欢数理化,只是因为学好这些对他“有用”,为了让爷爷、爸爸和妈妈高兴,为了让他们有一个优秀的、令他们骄傲的孙子、儿子。

没有什么是他真正喜欢的——除了她。唯有对她的喜欢,才是他自己真心实意的想要去做的,是他这个人,这颗心,唯一可以自己做主的。而不是为了“有用”,为了让家人高兴。

陆修远曾经一度感激她,她的存在让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一个有血有肉、有自己的感情的人,而不是一件冷冰冰的机器。更 多 推 文 工 种 號 :sousuoj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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