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他不假思索,“在城南担水巷的一处民宅里。”
“民宅?”千岁奇道,“城守军快把整个黟城翻过来找了,怎没发现你们?”
“那宅子的主人是我们的内应。”
千岁和男孩恍然。如今黟城已经锁城,内外都不得出,外来者只能歇在客栈里,又被士兵牢牢盯梢。黑衣人如果扮作客商住在驿馆,行动就很不方便。最好的选择,还是住在居民家中,由本地人为他们打掩护。
“内应姓甚名甚?”
“不清楚,我也没见过。”鬼魂苦笑道,“我们只知道他有好几套宅子。我们原本隐在沽水街,后来那里官兵盘查得实在厉害,这才转移到担水巷。首领生性谨慎,今晚我俩有去无回,他为稳妥起见,必定要再换一个地方潜伏。恐怕你们现在赶去担水巷也是无用,人去楼空。”
两人互望一眼,都没甚要问的了。千岁望了望天色:“时辰正好,你去吧。”在鬼魂眼巴巴的企盼中,她又挥了挥手。它立刻觉出氛围一松,红莲业火和束缚这片天地的阵法不见了。
它往后飘去,穿墙而过,就此消失。
千岁慢慢道:“时间刚好。”
话音刚落,外头就刮起一阵阴风。秋夜都少不了大风作祟。可是男孩忍不住打个寒噤,唯觉这阵冷风才是刺骨冰寒,瘆人得很。
千岁看出他的不安,这种不安源于活人本能的畏惧:“阴差来了,又把那人的魂魄拘走了。”
所以时间刚刚好。
说完这些,她以手掩口打了个呵欠。
软袖滑下,赤金镯子更衬得她露出的一截藕臂欺霜赛雪。
美人就是美人,即便是这副萎靡模样,也是慵懒醉人足以入画。很可惜她眼前只是个不解风情的八岁男孩,虽然盯着她猛瞧,但目光其实落在手镯上了。
以他的眼光看来,这镯子成色很好啊,应该是十足赤金,很值钱!
但千岁不是不喜俗物么,为什么要戴这么明晃晃的镯子在手?他见过大户人家的千金,戴的镯子不是翡翠就是白玉。
千岁无视他的眼神:“困了,我得睡一会儿。在我休眠期间,你要仔细自己的小命。”
她伸手,指尖冒出一点红火,晃了两下,甚至不等风来就熄灭了。“喏,最后一点力量都用来支撑红莲业火了。要是再与人动手,保不准我会立刻陷入沉睡,再也顾不上你。”男孩望了望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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