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笨拙地安抚。
结果小孩儿只是看她一眼,就点点他的大脑袋。(没办法,身体太细,就显得脑袋很大,很有点小萝卜头的既视感。)
这也太乖了吧。
于是她操起剪刀,用她不怎么好的手工(这点她真不想承认),一点点把稻草,她是说头发,剪下来。
对于久病在床有大把时间的人来说,手工其实是很好的消遣。但这不包括她,邻床女孩分享给她的毛线,在她来这里之前还缠成一团塞在床头的柜子里。
都说上帝让你瞎了一双眼就会给你一双灵敏的耳朵,可是她的腿残了,手也没有灵巧多少。
女孩看着她与毛线纠缠不休的手指,捂嘴笑道:“你这水平,还不如我男朋友。”
这简直是戳伤她的自尊,她一点也不相信。
结果下午人家男朋友来了,踩着人字拖,叼着烟,被姑娘指使两句,就那么翘着二郎腿织了起来,那真是十指翻飞。
她:“Σ(д|||)”
女孩在一旁吃吃地笑:“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在精品店和老板娘学手艺。我以为他有女朋友,他说陪哥们儿来的,想着以后有用,就一起学了。”(事实证明果然有用!)
这年头男孩子已经这么不容易了吗?追个女孩还得十八般武艺……她顿时肃然起敬。
言归正传,交股式的剪刀(很早之前她奶奶鞋篮子里见过)也不如支轴式的顺手,即使是光头,也这么凹凸不平。
没有推子,有她也不敢用,怕推出个血窟窿。这里可没有抗生素什么的。
好不容易剪完。她把人裹了,让人仰躺在榻上,用梳子梳剩下的那点少的可怜的短毛。确保没有虫卵什么留下来。
小孩从头到尾依旧一言不发,让做什么做什么,让她大大松了一口气。
等整个人弄干净了,大棉布从头到尾擦一遍,才拿起她小时候的衣服往他身上套。(这里只有她一个人留着小时候的衣服。不然谁会把小时候的衣服带进宫来?大都传给家里的弟妹。)
“只能先扮作小女孩儿了,等有时间,让他们定两套新宫装。”(总穿她的也不是事儿)
小孩儿也没有反抗,伸着小胳膊小腿让她套好。
等好最后一颗扣子扣好,她不由一阵气闷,都说光头才是真绝色……同样的衣服,人家哪怕没有头发,也比她好看。
她若是剃光头发,算了不敢想,巨型巧克力豆吗?她拒绝思考这个问题。
为了防止交叉传染,她自己也里里外外洗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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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是在晚上的时候发现的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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