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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结论:伯爵就是那个大傻子。

艾琳娜被自己得出的、有些荒谬的结论逗乐了,又挑了挑蜡烛,对着光看了起来。

里面的分段倒也很简洁,上面还标了日期,应当也是一本日记。

第一行:香草、鲜花与苦艾酒。

“不知道现在看着这本无聊笔记的是谁,”艾琳娜低声念道,“也许是我,或者我的孩子,不过,管他呢!”

接着下面就是对一些琐事的抱怨,比如说家里的东西又不太够分,总是想要漂亮的衣服,妹妹一直不太体贴一类。

日记的主人姓氏也和母亲伊薇特一样,并且同样有个名字叫莫娜的妹妹。

艾琳娜若有所思的想了想,这估计还真就是母亲的手稿。

她又翻了一页。

“车祸。我讨厌车祸。都死了,应该是有人动的手脚,”上面写着,“那帮人瓜分了家里的钱和房子。我和莫娜要去扫大街了。不,我不会让她去街上住的,我能养她,干什么都行。无所谓,反正我本性如此。”

什么本性?什么叫干什么都行?

她往下翻去。

下面就是一些零零散散的记录,似乎是少女时期伊薇特的收支记录。

偶尔有一笔来源不明的收入,虽说在现在的艾琳娜看来并不多,但是在堪称节俭的支出对比下,几乎可以算是不明来源的巨资了。

这是…怎么得到的?

根据年龄折算,在外祖父母意外逝世时,母亲伊薇特不过十五,姨母莫娜则是不到十三。

两个还没有成年、甚至没有固定住所的女孩,这样大的收入,并不符合常理。

艾琳娜几乎为上面的母亲伊薇特担忧起来。

“人们常说,有个灵活的头脑比什么都强,”上面写道,“感谢上帝或者恶魔,我有一双灵巧的手,以及一个足够聪明的头脑,手快总是有点优势的,毕竟别人的钱包不等人。”

所以,所谓的“干什么都行”,恐怕就是偷窃了。

母亲伊薇特还在日记上轻描淡写的记录了她如何寻找自己的手下,靠着本金起家,以及——如何被死心眼的伯爵缠上。

“今天遇见了一个金毛傻瓜,”在下一页上,日记的主人这样写道,“怎么有人能蠢成这副德行?追着我跑,就像是只见了骨头走不动路的狗。”

紧接着下面似乎是觉得不对,赶紧接了一句,“我绝不是骨头!也不知道这个傻大个以后跟谁结婚,不过跟谁结婚绝对是谁倒霉。不过我故技重施,偷来了他的钱包。真好,今天能靠这个给威斯顿他们吃点饱饭。”

下面一行就是加粗的字体。

“真该死,我就是那个倒霉鬼,”透过文字,艾琳娜几乎能看见年轻的母亲在日记本面前哀叹,“谁能想到行骗老能骗到他身上。然后看别人骗他,我居然会不舒服?我什么时候居然在意这种事情了?”

艾琳娜几乎有些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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