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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但凡在那个称得上是兵荒马乱的十五六岁和乖巧沾边儿,就不会有命活到现在。

“啊什么,”路知忆垂眸,把不经意流露出的情感尽数收了回去,“老板你也太八卦了,人家是不是学霸管你啥事?”

“我八卦?!”

路知忆汗颜——这句话的重点不是“管你啥事”这四个字吗?

但她和马亮差不了太多,大哥说二哥罢了。

马亮开着店是奔着吃瓜开的,她来这个店,就是奔着娱乐圈来的,准确来说,她是奔着沈南沨来的。

她为沈南沨蹲了八年牢,八年间沈南沨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出狱的那一刻,路知忆觉得自己该死心了。

但她的第一个反应还是要找一个和娱乐圈有关系的工作。

奈何学历实在不过关,还有案底,剧组打杂的都不敢招她。

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执着些什么,沈南沨这三个字仿佛已经刻入她的骨血,她控制不住自己不去奔向她。

她现在之所以和马亮在精神病院大眼瞪小眼也因为这个。

纹身店虽然庙小,但供的却是马亮这尊大佛。

马亮是个富二代,马老爷子早年靠干房地产起家,但骨子里却是个文艺青年,房地产挣够了钱就开了个传媒文化公司。

随着时代发展,这个当年开着玩的小文化公司如今除了相声曲艺不涉及外,文化领域但凡能插脚的都插了。

马亮本可以在大洋彼岸快乐的花天酒地,奈何这个富二代此生最大的爱好就是顾殊和吃瓜。

前者上赶着找他,后者他不惜动用家里老爷子的关系也要满足一己私欲,最后凭借老爷子实现了吃瓜自由。

许是啃老啃的他自己都脸红,吃喝玩乐他实在不好意思向老爷子开口,同时深谙“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的道理,所以他很舍得在纹身师身上花钱。

明星钱多要求高,恰好马亮既爱吃瓜又喜欢红色人民币。

一来二去,这个小店不仅实现了马亮的吃瓜自由,也实现了他的财富自由。

顾殊把路知忆带到马亮店里的时候,本来就是想让她打个杂,没想到意外开发了她的纹身绘画技能。

再知道路知忆有案底后,马亮也没有多问,只说了句:“小姑娘长得好看,性子也给够野,不仅不会被欺负,还能我省好大一笔安保费,说不定还能钓个明星当老婆呢。”

就这样,路知忆停止了颠沛流离的再就业生活,在偌大的A市有了一份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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