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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这么说好像也没错。

但是就显得他很像恶臭的痴汉。

“哥,你好变态。”

秦准坏笑着:“可是我好喜欢。”

“所以我和你说的没错吧?”

“没错,沈晰他没否认。”

男人翘着腿,优哉游哉:“我跟你说,我看这些方面眼神毒辣地很。”

说完闭目养神,心里却在冷哼。

沈晰你倒是大胆地很,还真和自己弟弟搞一起去了。

插播一则番外①

沈晰日记

今天去朋友公司里开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实习生叫常远哲。

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乍一看有点像小准。不过小准肯定不会像他这么老实安静。

我不由多看了几眼,朋友倒先是看出了什么,笑着调侃说那孩子是新来的实习生,看着像是我的款。

我的款。

在他们眼里,我喜欢的类型就是那种看起来年纪小很有学生味的小男生。

朋友把我的沉默当成了默认,好事地把那孩子叫了过来。

常远哲站在我的面前有些慌乱,那副表情像极了我不搭理小准的时候,小准的模样。

我倒还真来了兴趣。

那孩子不知道该叫我什么,朋友又在一旁起哄,他只好不上不下地叫了我声:“哥。”

这声哥仿佛让我回忆起了很多往事,拉扯着我,晃晃悠悠,就像被牵扯住的风筝。

有的时候我觉得我真该下地狱。

我闲来无事便会幻想,自己死后魂魄应会跪在阎王殿前忏悔自己的罪行。

我千不该万不该,喜欢上我的弟弟。准确来说,是继父的儿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等我发现的时候,情感的根苗已经扎入了深处,拔除不了,也无法视而不见。

我喜欢他,便不该也把他拉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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