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去的酒吧,有乐队驻唱表演。
今朝喝了些酒,身体变得慵懒起来,随着主唱低沉沙哑的声线缓缓扭动着。她长得很古典,鹅蛋脸,纤眉杏眼,嘴巴也小小的。
这样的脸很良家妇女,但却穿着性感的吊带,出现在酒吧这种场所独自买醉。
矛盾而又诱惑。
喜欢猎艳的男人自然不会放弃搭讪的机会,今朝叁言两语打发走了他,抬头刚巧迎上调试完乐器的吉他手。
一个温婉含笑,一个锐利放肆。
他五官硬朗,却留着长发,肆意地扎着辫子,不显得娘,倒是很符合落拓乐队的人设。
听酒保说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在这里表演。今朝的眼神不免多了几分同情,在男人毫无遮掩的直白视线下,高举双臂摇摆,做出“robsp;it”的手势。
“摇滚不死。”
只是玩摇滚的人先屈服于现实。
男人无谓地笑了笑,迈步跨到台前掏出拨片,正对着她的方向秀了一段吉他。
底下的人发出热烈的欢呼声,今朝也跟着鼓掌起哄喊安可。
其实她听不出来好坏,只觉得他的手指很修长,很灵活。经常玩乐器的人手上一般都会起茧子,摸起来应该粗糙略硬,如同砂纸打磨的触感。
她舔了舔干燥的唇,腿心突然有些麻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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