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欣说着就往外拿钱,却被宁奕一把按住了手。
他的脸涨得通红,急得额头全是汗:“不用!这钱你留着。”
“怎么不用?做生意哪儿有不拿钱的?既然是合伙,就没有只让人家许绍年一个人出的道理。再说这钱也不是我自己的,凭什么我都留着?既然都要做生意,那咱俩就一人一半儿。”
既然是做生意,就必定有赚有赔。
按道理宁欣不应该把钱一股脑就这么全分了,应该要留一部分作为家里的风险基金。
可她并不想这么做。
一来在她看来她的饭馆并不需要什么大的投入。
房子是现成的,灵泉是不要钱的。买了些桌椅板凳,碗筷什么的,也没花多少钱。
她当然有信心把这些都赚回来。
赔钱什么的,对她来说根本就不存在。
而这还不是她要把钱给宁奕分一半最重要的原因。
在哥哥说出要自己做生意的那一刻,她忽然意识到,越是亲兄妹,越要明算账。
她知道,宁奕对妹妹是掏心掏肺的好,一点不掺假。为了妹妹,牺牲自己都在所不惜。
她不知道原主面对这样的哥哥会不会有心理压力,反正她有。
宁欣觉得如果她哥和她性别互换,不用说,他这样的行为,就是自己曾经在的那个年代被人们厌恶和批判的扶弟魔。
就算不互换,他如果一直这样不转变心态的话,宁欣觉得这个哥将来也很难找到对象。
即便宁奕诚心爱护的人是自己,宁欣也不觉得这是啥好事。
自己又不是没手没脚,为什么要死巴着哥哥让他付出?
宁欣觉得对于这个哥哥,现在最重要的事儿都不是赚钱,而是得掰正他的心态。
让他知道,即便是兄妹,也应该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各自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不然,明明她没有什么想法,宁奕的心态不改,将来即便娶了媳妇,嫂子也会对她厌恶至极。
那她得多冤?!
所以,宁欣果断的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将钱分了。
不止这次,以后的钱也得各自保管,自己经营。
大不了交生活费,但不能再全搅和在一起了。
宁奕并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里,妹妹已经想了这么多。
甚至已经在思想上和他分了家。
他恳切的说:“真不用,我就是和绍年一起去乡下收粮来城里卖。他已经干了好久了,渠道都打通了,就是没有一个信任的人做帮手。
那收个粮食能花多少钱?我口袋里还有一点,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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