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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头热地扎进去了,连刚认识的邓岳都觉得他是个处变不惊的人,但他面对原栩的时候像个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愣头青,每次对话都表现得特别……蠢。

原栩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喜欢吃什么,喜欢阴天雨天还是晴天,喜欢文科还是理科,这些向知远通通不知道。他长这么大头一回喜欢别人,还没摸清楚该怎么做,就凭直觉开始靠近对方,也不知道这样好不好,因为说实话,他对原栩并没有那么了解。

像个没头没脑的愣头青,自己回头看都觉得不忍直视。

以前在博雅,追他的人不少,也不是没有男的,但他那时觉得自己对男的没兴趣,而且是别人向他示好,到最后他也没留下什么追人的经验。现在对上原栩这块一看就很难进嘴的骨头,倒是轮到他来烦恼了。

有风从河堤上吹过来,向知远低头去看,有人正牵着绳子在那边的绿道上遛狗。

他家住在容市有名的“富人区”,这一带基本都是独栋别墅,只有靠近内侧的位置有两栋同小区的复式公寓楼,地理位置闹中取静,算是容市房价最贵的一片。因为住在这里,他从小就几乎没什么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的机会,所以只能跑去跟虞子舒这样大几岁又投缘的家伙做朋友。

这个点很少有跟他年龄相仿的人在别墅区里乱转,出去玩的没回来,呆在家的还在写作业,他多少有点好奇,于是跳下单杠往那边走,想看看是谁这会儿有空遛狗。

走近了一点,向知远才发现那是个短发女生,背影还有那么点眼熟。

他还没来得及继续靠近,被遛的狗已经率先发现了他,叫了两声,扭头朝他的方向跑。

“斑比——别跑呀你!”

女生喊了两声,狗恍然未觉,一路冲到向知远面前才停下来,吐着舌头朝他摇尾巴。

向知远觉得这狗有点眼熟,好像是有那么户邻居家里养了黑色拉布拉多,八成就是眼前这只了。

他伸手摸了一把狗脑袋,见遛狗的女生终于跑到面前了,才朝对方笑笑,准备自我介绍一下。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姑娘就先一步认出了他:“啊,你是后台那个……”

向知远愣了愣,这才去看她的脸。

“你好啊,我是nightmare的键盘手,”她也不忸怩,大大方方地把绳子挪到左手,朝他伸出右手来,“我叫小艾,你呢?”

“向知远,就住在那边。”向知远和她握了握手,又看了眼趴在脚底下的拉布拉多,“我见过它,好像是147号家的吧?偶尔晚上会出来遛人。”

小艾愣了愣才明白他说的“遛人”是什么意思,回过神来开始哈哈大笑,说:“你这人还挺有意思……我是来打工的,如你所见,每天的工作就是晚上被斑比遛。”

她并不掩饰自己的身份,和向知远聊了两句,听说他算虞子梁的发小,又是一中的新生,便道:“那你和栩栩同级哦,我们鼓手原栩,在学校里应该还挺有名气吧?”

既然是原栩的朋友,向知远也没藏着掖着,忍着笑说:“是挺有名气的,他刚在开学典礼上发表个人检讨,现在全校都认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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