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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糖姜水。”牧沐干巴巴地,“你昨晚上在书房睡了,预防感冒。”

他说完,不等秦煜城开口,转头回了厨房。

秦煜城看着那碗红糖姜水,神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冷冷淡淡的,让人看不出情绪。

牧沐端着自己那碗粥和蛋出来,发现秦煜城已经喝完了粥,正拿勺舀了一勺红糖姜水往嘴里送。

牧沐看着餐厅里这张八人座的长方形餐桌,避开了秦煜城对面的位置,在离他最远的角落里坐下了。

秦煜城没有反应。

牧沐拿出水煮蛋,一边剥一边希望秦煜城能一直闭嘴闭到出门上班。

创业嘛,肯定很忙,周末都不一定有什么空闲,更别说今天是工作日了。

祈祷nia。

牧沐是个非常认真负责的干饭人。

他妈以身作则,耳提面命,吃多少饭煮多少米,宁愿少做点也不可以浪费。

以至于牧沐吃饭的时候尤其沉浸认真。

秦煜城的目光落在牧沐剥鸡蛋的手上,对方的手指纤长白皙,骨节分明,用更具象一点的形容,就是这是一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秦煜城的记忆里,牧沐一向是能避免做家务就避免的——这个骗子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让他心软,让他心甘情愿的去为他做那些事情。

所以牧沐的手一直都细嫩滑腻得如同婴儿。

而如今,这双手虽然隔着一段距离让他看不太清晰,但在温柔的朝阳下白得通透,手上婚戒的火彩落在手指上,漂亮得不像话。

秦煜城挪开了视线。

阿宅全然不知。

他常做家务和手工,手上细小的伤疤和茧子就没少过,不过这些瑕疵在一双本就非常漂亮的手上并不显得狰狞,反而有了另一种味道的美丽。

他对这些习以为常,于是觉得原主的手应该也是如此——只要经常做家务,手大概都是这样的吧。

不了解有钱人世界的阿宅理所当然的这样想着。

牧沐吃掉了鸡蛋,因为秦煜城一直没有别的突发状况而喜滋滋地喝起了粥。

秦煜城喝完了红糖姜水,额头因为生姜与热汤而冒出了一层细汗。

他放下碗和勺,指尖点了点桌面,发出“哒哒”两声。

牧沐抱着碗,警觉抬头。

秦煜城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抱着松果警惕天敌的松鼠。

牧沐放下碗:“?”

秦煜城问:“今天什么安排?”

牧沐:“……?”

牧沐惊了。

这问题没头没脑的,让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什么安排?谁安排?安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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