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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记得, 小时候小莲就是这里最漂亮的男孩子,半夏你每次玩游戏的时候都要拉上他一起。”

“对啊,你那时候还总是让小莲扮演公主, 自己一定要当骑士, 谁都不能和你抢。”

“原来是早早相看好了,太心机了, 这个女人。”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我那个年纪只顾看谁泥巴玩得好, 天天和隔壁泥巴玩得好的胖子混在一起。”

“所以说谁也没半夏眼睛好使,难怪她小提琴拉这么好。”

半夏毫不羞涩地接下伙伴们的恭维, “哈哈哈,那是,我眼睛就是好使。”

“谁在夸我姐眼神好使?她那是耳朵好使,眼神最差了,连家里的亲戚都记不全。”表弟半糊糊掀门帘进来,手里抱着他家那只身材臃肿的三花猫。

那只一身富贵膘的猫大爷进屋闻到食物的香味,张嘴喵了一声,从半糊糊臂弯里窜下来,直奔端着盘子的凌冬去了。

半夏的反应最快,一伸手接住凌冬手里差点翻了的盘子,另一只手条件反射地把凌冬护在自己的身后。

她放稳了盘子,就拦住了那只往凌冬脚下扑的肥猫,拧着它的后脖颈把它抱出屋外。

“谁让你带猫来的,我猫毛过敏,以后不准带猫来我家。”半夏无端指责半糊糊。

“啥?”半糊糊愣住,在他印象中,他姐别说猫了,看见老虎都不带怕的。

没有人在这一场小小的混乱中,注意到凌冬白了的脸色。

虽然是放寒假,半夏练琴的习惯也从没改过。早上和凌冬一起收拾屋子准备过年,午饭后就带上琴,去到家乡的一家小酒馆门外演奏。

这是她当年还在读中学的时候,找到第一份兼职的地方。

酒吧的老板是一位有一点文艺情怀的中年大叔。在酒吧门口的木栈道上摆了一台移动钢琴,偶尔请琴手来弹几曲钢琴曲引客,酒吧的客人有兴趣的,也可以在这里随意演奏。

当年还年幼的半夏时常在放学以后,借着这里的人流量站在门外的木栈道上,摆个琴盒就开始卖艺。

收入虽不多,幸运得是也并没有人来驱赶年少的她离开。

最初几天,酒吧的老板出来看了她好几次。后来的某一天,在半夏演奏时,他默默在半夏的琴盒里放了一张五十元的纸币。

以后只要半夏有来,他就会自己或者叫酒保出来,放一张五十或者一百的人民币在半夏的琴盒里,算是达成了一种没有说出口的雇佣关系。

当年,半夏就是借着这里路人给的些许打赏,和老板给的这份“固定工资”,艰难地自己养活自己,半工半读,勉强攒够一路学琴的费用,甚至攒下了上大学的学费。

如今,这间多年的酒吧已经十分老旧,生意变得很差,半夏的演出费也早已经不止五十元,但寒暑假回来,只要有空的时候,半夏还是时常过来拉琴。

上了年纪的老板看到她很高兴,每次依旧往她的琴盒里放上一张五十元的纸币。年轻漂亮又琴技精湛的半夏每每也能给他引来不少意外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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