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系统:“宿主,其实,玄衣真正的杀父仇人是那支银箭的主人,你顶多算是个半卖半送的。因为元丹对身体的修复能力是有限的,就算你当时没吃掉它,它也不足以救活玄衣的老爸。吃与不吃的唯一区别,只在于他早三分钟还是晚三分钟挂而已。当然,这不能抹杀你趁火打劫的事实就是了。”

简禾生无可恋地望着天:“趁火打劫啊。”

原主倒是爽了,拉完仇恨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玄衣走的可是复仇流路线。可想而知,不管是射箭的人,还是趁火打劫的她,都绝不会有好果子吃。

回想刚才读的剧本,如无意外,在五年后,查明了父亲亡故真相的玄衣将会亲自逮住原主,把这颗不属于她的元丹活生生地挖走。末了,他还将原主丢到一个不见天日的暗室,吊着她一口气,让低等魔兽折磨了她多年,实在是大写的惨。

系统:“宿主,提前说一下,你因‘被玄衣夺走元丹而亡’是主线剧情。通过‘隐瞒事实’、‘抱反派大腿’此类的举动来故意闪避,是违规行为哦,咸鱼值会翻倍增加的。”

简禾试图讲道理:“既要让他爱上我,又要让他顺应剧情杀死我。系统,你摸着良心回答我,难道你不觉得这两个要求太分裂了吗?”

系统亲切道:“两个要求的确是相悖的,但并非不能完成。否则,难度又怎么会是鬼畜级呢?”

简禾:“……”她仿佛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

什么叫自己签的流氓合同跪着也要完成?这踏马就是了。

第2章 第2个修罗场

午时空气闷热,才片刻的功夫,身上就出了一层薄汗。简禾拎起衣领扇风,环顾一周,挪近了湖边,往清澈的湖水探出头去,想看看自己现在长什么样。

猝不及防地,她的眼睛就被辣了一下。

清澈的水面倒映出了一个邋邋遢遢的叫花子。发髻散乱、蓬乱如杂草,污泥满面,眉毛倒竖,印堂发黑,眼白发绿,脸上还挂着两条已经凝固的鼻血。

就凭这幅尊容,若在大半夜往街上一站,鬼见到了,八成也会绕路走。

简禾大感头疼,不忍直视地缩了回来,转而低头打量自己的行头。

她身着一袭古香古色的藕色衣袍,墨色腰带约三指宽,飘飘欲仙,可惜已被水泡得皱巴巴了。

沿着靴子的边缘一摸,简禾又在里面发现了一把薄锐的匕首,抽出剑刃一看,可见靠近剑柄的地方,刻着一枚古雅的梅纹。

--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