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赫然出现在李攸宁的眼前。
对方穿着一身十分破旧的短夹袄,衣服上的破洞里露出的是结成团的旧棉花和破碎的稻草。
在这大冬天里,虽然这样子谈不上衣不蔽体,却也着实是穷困潦倒的紧了。
这是李攸宁脑中蹦出的有关自己救命恩人的第一个念头。
“是你救了我?”
李攸宁过去毕竟曾是个在众人口中谈之色变,乃至于恶名昭彰的金丹修士。
虽然风评不佳,但绝大多数人对她的天赋和实力还是不得不服。
此时虽然已经是经脉尽断,丹田也有严重受损的迹象,周身灵力更是像装在破筛筒里的水一般肆意流散,根本留存不住。可好歹底子比常人要强上许多。
一旦待她渐渐适应了剧烈的疼痛,精力恢复起来便是数倍于他人效果。不过是几句话的功夫,一旦适应,她说起话来也就越发的连贯起来。
公鸭嗓:“你是我在山里捡到的。可是我力气太小,只能背一段,拖一段。好不容易才将公子带到这里。”
李攸宁突然哑口无言。心中腹诽:我真是谢谢你了啊。
感情我这一身伤还有你的一份功劳。要不是自己命硬,估计你这见义勇为就要变成谋财害命了。
此时李攸宁身体虚弱,又疼痛难忍,神魂自然动荡不安。所以对方才那个小公鸭嗓子的话,即便是勉强入了耳,也根本没功夫细想。
其实这小家伙自己都快活不下去,哪里会真的会突发好心多管闲事。无非是看见李攸宁虽然一身白袍破破烂烂,浑身上下血污渍遍布。但是看样子应当比自己有钱。
她捡到对方时,李攸宁整个人像是在龙吸水里滚过。除了挂在身上的衣服,基本上没有任何零碎的物件。
只有脖子上系着一段红丝绳,上面挂了一块破碎的玉牌,除此之外身上空无一物。
公鸭嗓心思活络,猜测对方是哪家大户的落难子弟,自己救下他说不定还能得上一笔酬金。毕竟这个年头,能够佩玉的,基本上都是非富则贵。
即便这人重伤不治死了,好歹也是一块肉。虽然人肉自己还没吃过,但是这天寒地冻的,食物越发难找到。逼到没办法了,总比饿死强。
李攸宁何许人也,年纪可能比这小东西父母都要大上许多。如今缓过一口气来,怎么可能看不穿对方的心思。
可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李攸宁只能温言细语向对方道谢,顺便疑惑的问了一句:“你为什么称我为公子,我与你都身为女子,你大可放心我不会害你。”
小公鸭嗓愣了愣,自己流浪在外,不得不长个心眼。一直弄的自己灰头土脸又假扮作少年模样。平日里旁人嫌弃她腌臢难看也不会正眼去瞧,故此从来没有人识破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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