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样一本难得的小说,为了见能写出这样大气磅礴的作品的老前辈一面——
没错,谢雨安原本觉得写出这本书的一定是活得比他们寿命长很多倍的闭死关已久的老前辈。那个时候的修真界状况肯定与他们现在的不一样,灵气充足,天材地宝能大幅度促进修为不是不可能的事,而当时修真界法规制定不够完善,杀人夺宝的事情频发也可以理解。
总之,深思熟虑后作下闯地府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仙途浩渺》后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则是他很敬仰能写出这部大作的前辈,想见上一面。
谁知道按照打探得来的准确消息来看,写出这部小说的是个一砸就死的普通人,谢雨安就更加好奇了。
混进地府后他先从还没来得及投胎的故友那拿了笔冥币,买了部地府专用的便携式知之之至,再用故友的账户全文订阅并下载保存,以便万一有啥意外发生他在地府待的时间不够长没法在线阅读完。
在故友的盛情招待下谢雨安在他居处多待了几天,吃吃喝喝把小说追到了最新的更新,然后辞别朋友,决定去找作者大大,一睹真容。
太久没有下地府,以至于一时大意,被巡街的地府工作人员看出了端倪,一路追捕。幸亏他脚程快,找到白毓之后剩下的时间还够听个大结局的。
结果……结果自己认真又诚恳地去问结局,得到的却是一个天雷滚滚的烂尾!
若要问铁杆读者最恨作者什么,烂尾绝对要排第一,连太监都得排在烂尾后面!
一本书确定要太监了,你会失望,但因为你知道它不会再有更新了,你不会再对后文有期待。而烂尾,是在你看前文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迫不及待想看后文时,给你嗷嗷待哺的嘴里喂进去一大坨屎。
烂尾之仇,不共戴天!追文时付出的喜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谢雨安越想越气,干脆化回猞猁的原型,在自己铺得软软的猞猁窝里滚来滚去,钢鞭一样的尾巴在地上抽得“啪啪”作响。
一面想着下次溜进去一定要好好收拾那个胆大包天居然敢拿烂尾作糊弄他的作者,一面又乱七八糟地想着那作者长得可真好看啊,比他们猞猁妖一族里因为数量稀少而骄奢跋扈的母猞猁要好看且有韵味多了。
虽然长得干净清秀吧身形却一点都不矮,八尺左右的身高一看就比那些娇滴滴的母猞猁结实。五官虽然说不上精致,却分布得格外舒适,是一张看上去就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好人脸。不论何时嘴角都带着微微上扬的弧度,算计他的时候眼里狡黠流转,格外灵动。当然点睛之笔还是眉心那一点天生的殷红痣,给清秀平淡的面庞平添几分颜色。
总之就是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柔和,像周身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色柔光一样……
等等!不是像,是真的有!那是只有他们妖修才看得到的同属于妖族的妖的本源妖气。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