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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好在阿姆识字,阿姆本就是大户人家的书童,只是后来那家人出了事故,这才阴差阳错和父亲成了亲。

他自己偷偷识字的事不曾向外人说过,双儿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阿姆愿意教,他就努力学,甚至比同龄的男子学得更快,掌握得更好,以至于在父姆出事前他就掌握了普通男子十几岁才会学到的字和词。

后来父姆出事,他没办法学习新的功课,只能偷偷在下地或者砍柴的时候用树枝在地上划拉着,每日默写一篇好让自己不把这来之不易的知识忘却。

只是好多年了,他几乎已经忘了拿笔的感受,抬头看到了郑成安,一双温柔的桃花眼里映着自己硬朗的面孔,他从未因自己的长相而对自己不满过,甚至现在还一直在催促鼓励着,“你给我写几个字看看呗,试试,就试一下。”

连星垂下眼眸,拿起郑成安放在笔枕上的羊毫笔,这种笔虽便宜,但笔头略软,不知是笔的缘故,还是人的缘故,连星写下的第一个字边缘有些曲折,但是一个字写完,他就像找到了感觉,换了个人一样,第二个字变得标准而正经。

接下来的一句话皆是如此。

郑成安情不自禁发出一声感叹:“卧槽!”

这也太好看了吧!

原谅他没什么文化,想不出什么夸奖的话,唯一能说的一点就是,太标准了,简直和书里印刷的一样。

郑成安不懂什么艺术不艺术的事,他自己用签字笔写字都潦草得不行,这辈子最喜欢的字就是别人一笔一划工整写出来的,尤其连星这种小巧且漂亮的正楷。

“这也太好看了吧!连星你也太厉害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写字这么好看的人!”郑成安激动不已,桃花眼瞬间变成了星星眼,嘴里乱吹彩虹屁。

连星刚开始被他夸的时候还有些骄傲,心里飘飘然,但越夸越夸张,他有些坐立难安,脸上飘上红云,不好意思道:“你……你别这样说了。”

“为什么不说?你写得这么好看,自然要夸的。”郑成安丝毫没有任何羞意,他向来对夸奖或贬低都接受良好,自是不像连星这么脸皮薄。

连星眼睛眨了眨,慢慢垂下眼睛,嘴角有些压抑不住地翘起。

“咱们商量个事吧。”郑成安一眼就看中了连星的字,但如此麻烦别人他还有些不好意思,“等之后我写好的稿子能拜托你帮忙誊抄一份吗?”

连星抬起头,眼睛微微睁大,似是有些震惊:“我帮忙抄?”怎么可能会有人愿意让双儿接触这么珍贵的笔墨纸砚呢?

他是不小心说错话了吧,连星自顾自地找了借口,心下微微失落。

郑成安挠了挠头,他知道自己的要求太过分了,哪有人会愿意替别人做作业呢?

“我知道这太麻烦你了,简直是强人所难,但我实在写不来这样的字体,所以能不能求求你啊?”转瞬还没等连星回答,郑成安又快速否决道,“算了,还是不给你添麻烦了,我自己慢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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