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动作全靠练习攒下的肢体记忆完成。
等到下了台,俞舟欢还是木木的,脸上挂着忘记收起的假笑。
“咚”。
小腿后面突然被人袭击,俞舟欢的脑袋还在恢复过程中,捡完篮球,满脸天真地往身后看,某个拥有酒窝的贱人正笑得真情实感,简直是怕她愚蠢找不到凶手。
神经病。
俞舟欢要形象,只在心中骂。她面上是不动声色,抱着篮球戴着假笑,慢悠悠走到杨宵同学身边,等到站定,脸色突变,又一次将牙齿顶在嘴唇上,眼珠向上瞪。
“信不信我砸死你。”细如蚊蝇,却气势磅礴。
“不信!”
“好吧。”电光火石间,俞舟欢将球往前推,杨宵闪过腰,却没料到球是一记假动作,俞舟欢的脚比手更快、更用力,它猛烈地碾着杨宵的球鞋,教他好好身体力行了一把语文老师上午所教的“摧枯拉朽之势”。
“我也不信,所以我要换个办法。”
“你……”猝不及防的杨宵疼到想要喊妈妈。俞舟欢穿的可是啦啦队的鞋子,五厘米的大粗跟,谁被踩谁知道。
“我这脚可是要打篮球的!”少年怒得涨红了耳朵。
“反正你篮球赛赢了,这只脚留着也没用。”
“恶毒,我要向别人揭晓你的真面目。”
“另一只脚也不想要了吗?”她阴恻恻地凑近威胁,杨宵此时还陷在疼痛的余波中,索性仓皇逃到范嘉杰身后寻求避难。
“哼。”俞舟欢将篮球轻轻丢到他身上,又瞪了一眼,才跑回姜泛泛身边。她回到了女生群中,又是那个好说话的副班长,那个语文老师口中有灵气的文学少女。
杨宵摇摇头,实在无法苟同,什么灵气,应该是“凌”气,霸凌的凌。
离开篮球场,俞舟欢快速地去厕所换下啦啦队队服,不过她并没有规矩地穿上校裤,而是换了条浅蓝的牛仔裤。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条牛仔裤,可惜放在校园里,幼稚而普通。
他们这一代的青春期,正遇上外国文化大涌入,一个个懂得多、早熟得很,校园里时髦的女生早就开始跟风《Gossip Girl》里的打扮,俞舟欢也喜欢,却不能拥有。她的衣服购置权牢牢掌握在她妈吴美芳的手里,她的衣柜只能被各种幼稚的小熊图案包围。
倒不是因为她妈心地纯美,希望她永远做个小孩子,只因Tennie Wennie柜台的阿姨是她妈妈的小学同学,价格从优。
多俗气的理由。
俞舟欢站在游园会的人潮里,看见别人穿得好像电视剧主角一样,不知不觉蔫了。
咚。
又来。
“杨……”她身体已有反射功能,眼睛准备好瞪人。转过身,刚想在人群之前体面地教训他,却被一团冒热气的东西挡住了视线。
出于防备,她往后退了三步。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