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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蕙终于相信,温杉竟不是玩笑,他竟是认真的。

温蕙只气得脑子轰轰的。

我再说一遍。她咬牙道,我有夫君!

什么夫君,谁承认了!温杉怒道,大哥叫你去死虽过分了,但他有个话说的没错,你和霍四,一没有父母之命,二没有媒妁之言!不过是无媒苟合罢了。呸!苟合他都合不了!

只有你这傻子,让陆家和霍四给哄了,真认他!告诉你,老子不认!

让姓霍的姓陆的都去死!我妹妹好好一个女人家,得正经嫁个正常男人!过正常日子!

温蕙怒道:你凭什么嫁我!

凭我是你哥!温杉大声道,大哥二哥不认你,我认你!爹娘不在了,我给你做主!

温杉说的原也没错。

温蕙和霍决这桩婚事,温家人未曾同意,的确是苟合。倘让李秀娘代温杉去打这官司,定能将官司打赢,判这婚事一个无效,温蕙发还娘家。

温杉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女人若没了夫家,不说亲哥哥,便是娘家叔叔伯伯,甚至于近亲没了,族中长辈也有权将她再嫁。

女人的婚事女人自己没有资格参与,男人将事情定了,再告诉女人一声就行。

温杉顶多只是更霸道些,临到这时候了,才叫温蕙知道。

只他实是知道温蕙是个脑子一根筋的倔货。她若自己不想明白,十匹马也难拉回来。

当年爹娘怎样说,一个错眼,倔丫头就一个人跑到长沙府去了。

但她只要绕过这个弯子来,就又会听话。

她从长沙府回来,想明白了,就乖乖听话了。认了错,任爹娘给她重新订亲,爹娘选哪家,她便认哪家。

他想着,等她去了当南岛做了当家夫人,有了正经男人,她就会明白哥哥为她的一片心。

温杉说的有道理吗?

自然是有道理的。还是人间至理。

他讲的是礼法!一个女人在没有夫家时,自身的归属权。

只温蕙觉得,最荒谬的就是这个道理!

她笑起来。

化外之地,从贼之人,竟跟我讲起礼法来了?温蕙只觉得滑天下之大稽,真真是可笑之极。

最后几字,已经咬牙切齿。

精光一闪,她拔出了腰间的匕首!

温杉大惊:月牙儿!

你慌什么?温蕙讥讽道,你以为我要自尽?

温杉正是怕她想不开,不错眼珠盯着她。

温蕙却道:这柄匕首,是四郎给我的,我一直带在身上,可不是为了让人逼得了断自己。

她手一甩,咄地一声,那匕首射入了木地板里,齐根没入,只剩刀柄,可见其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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