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谨岂能允许自己被动!
掀起的眼皮眸光幽深,“我莫谨不假结婚,只真成婚!”
阮夏勉强扯了下嘴角,做出无谓状,“抱歉,当我没提过。”
她微微颔首,起身,留给他单薄的背影往外走。
天赐良机,他岂会任机遇从指缝溜走?!
豁的站起身,摁住她双肩掰过来,摇晃她,“阮夏你醒醒吧,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你是他嫂子,他就算回头,你们也回不去的。”
阮夏漾起一个淡漠的笑容,“你想多了,他就算回来我也不要了。”
她想,其实现在就是看见那两人在一张床上,她大抵也是能从容说一句:“抱歉。”
然后给他们关上门。
莫谨不信。
记得她十岁生日那年,莫涵送了她一只纯种小秋田幼狗。
当天生日宴上,有一个高官的女儿一眼相中,抱着那只小秋田不撒手。
小孩倔强起来,大人不好插手。
她和那小女孩闹了很久,后来急了,把她的手咬破才夺下来。
她觉得自己没错,坚决不道歉。
莫青延气坏了,也有心磨砺她,生平第一次打了她,把小狗送给那小女孩。
她那天哭的嗓子哑到发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
莫谨给她买的小秋田几乎一模一样,她看都不看一眼。
连续绝食三天。
到第四天,她吃饭上课,又变成那个嘴巴甜甜的小女孩,所有人都以为这事过去了。
然而,当天她缠着阮母把舞蹈课转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学校,一个月之后,那小女孩主动把小狗还给了她。
莫瑾沉沉说:“你别拿我当擒他的手段。”
“找你是因为你有救场的能力,不为擒他。”阮夏从容回。
他竟拿不准了。
哭,骂,打都好,偏她什么情绪也不漏,淡漠疏离,整个人都是冷的!
她不是这样的性子。
她是落在阳光里的人啊。
莫谨捏起她下巴,逼迫她和他对视。
她皮肤又白又嫩,这样轻轻一捏,便红了。
“你知道吗,报复一个变心男人最好的方法,不是恨他,让他后悔。是你比他忘的更干净,比他过的更好。”
他头半低着,她被迫仰头和他对视,俩人脸靠的很近,很暧昧的姿势。
他清楚的看见她每一根细长的眼睫,轻轻震了一下,润着水光的红唇轻轻开合,说:“我认同。”
他唇近一分,哄着说:“想要快速忘记一个人,有两个方法,一是新欢,二是时间,我建议你选择前者。”
她眼眸微微流转,像剪了一个光点在瞳孔,添了一抹勾人的风情,问:“你愿意成为那个新欢?”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