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凌初一语文拿了118分,她的平均分非常轻松的过了六十分,我实在是好奇她作文写了什么东西。虽然之前就和凌初一讲解过试卷,但老师说过又不太一样,这一次拿到答案回去要再给她说一遍,放学之后还是直接去了她家。
我问了她一天,想让她给我看看她的作文,这家伙倒是耐得住,说什么也不肯给我,一定要等到回家。
学校里凌初一在我面前虽然开朗了不少,但还是很少与他人交流,下课的时候也很少走动。我偶尔去她座位,她还总是特别不好意思。
她不好意思的点和我真是差太多了。
回到家她总算是肯给我看她的作文了。这次作文是典型的材料作文,给的材料大致内容是说如今日益增加的碰瓷现象,导致大家越来越不敢去帮助有困难的人。我写的是一篇议论文,而凌初一写得则是一篇叙事文。
她的文笔显然十分稚嫩青涩,甚至可以说有点小偏题。除了给她分数的老师,可能在任何人看来这都无法得到52的高分。就连我,现在也怀疑老师是不是看出了什么而给了一些水分。
但这些都不影响我认为她写得非常好。
这是一件真实发生过的事,就在中考第二天的早上。
从事件中另一个人的角度来看曾经发生过的事让我觉得非常神奇,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曾以为她一直没有提那件事是因为她已经完全忘了我,可现在看来,那显然不是事实。
她记得我,而且可能正如我所担心的,因此对我的印象非常好。
“你……还记得这件事?”我望着她的眼睛问她。
凌初一抿着唇,看起来有些紧张地点了点头。
“为什么一直没听你提过呢?”
她的皮肤真的超级好,之前没有仔细观察过,现在这样近的距离看了半天,竟然没找出一点瑕疵。形容起来,大概就是剥了壳的鸡蛋那样。她的睫毛也很长,又长又卷,像婴儿一样漆黑的瞳孔配上这样的睫毛,大概就是总造成我以为从她眼中看到星星的原因。
我一直都知道她十分好看,可越看越好看是怎么回事?
凌初一半敛着眼睑,表情有几分落寞。
“我以为你不记得了……”
虽然并没有不记得,但我确实假装忘记了她。现在看到她的样子,我心中不禁为过去的自己感到羞愧。
“对不起。”我实在无法对着她把自己曾经那样的想法说出口,只能狡猾地道歉。
“诶,不,不是什么要道歉的事啦……”凌初一手足无措地摆手,看起来非常慌张。“是我一直在麻烦你。那天也是,现在也是……我总是在麻烦你……”
她越说到后面声音就越低落了下来。
我明白,她的自卑依旧。
“凌初一,你没有麻烦我。”我发现自己真的一点儿也不想看到她难过的样子。我坐到她身边,想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尽量可信。“也没有麻烦到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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