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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个被卖的,就是原主。

原主是被沈满云所认识的一个朋友介绍的一个卖主买走的,这个买主买原主只花了三万块,价格比卖原主姐姐的时候还低。

但是不一样的是,这三万块能直接进到沈满云和刘小花的口袋里。而不是像卖他们大女儿那样,那三万八的钱被原主的爷爷奶奶拿走了,说这钱要是让他们两口子拿着,要不了多久就会被霍霍掉了。所以他们帮忙先收着,左右最后这些钱都是用在他们身上的。

最后沈满云和刘小花追着讨要,原主的爷爷奶奶才勉强给了他们两口子三千块。

所以即便是对于这个买家购买原主时出的价格比卖大女儿还低了八千块,但是沈满云和刘小花却还是毫不犹豫的就把原主给卖掉了。

至于那个买走了原主的买家,沈满云和刘小花也没有再关心过了。

买走原主的买家,实际上是个偷盗团伙的成员。

他们会专门去买一些小孩回来,从小开始训练他们偷盗技术。然后利用这些小孩去偷盗,而他们则负责在小孩偷盗时盯梢。

原主在被那人买回来后,就被带着来到了G市。

G市是一个很有名的旅游城市,所以每年过来这里旅游的游客非常的多。

白天的时候,他们这些人会分成几波,带着这些小孩专门去景区人多的地方,开始有针对性的选择目标,进行盗窃。

一旦小孩得手了,到手的那些钱和物品,立刻就会被他们转交给其身后盯梢的这群盗窃团伙里的成员。

如果一旦盗窃过程中小孩被人发现了,那么他们负责盯梢的那些人就会立刻冲过来,凶悍的震慑住对方。

大多数的人面对这群凶悍的盗窃团伙,在确定自己又没有损失的情况下,再是心里不悦,也都会选择罢休了。

就是那些事后发现自己掉了钱财的人,一大部分是外地游客,被偷了很多时候都会自认倒霉。偶尔有一些本地人被偷,哪怕他们不罢休的去报警,但是说实话,这种景点人都杂乱的地方,警方就算是想要追查,难度也是很大的。

等到了晚上,这群人怕他们逃跑,就会用很粗的铁链把他们的双脚锁起来,然后统一关到一间屋子里。

而他们这些小孩每天的吃食,就是被人放在房间里的这个小碗里。如狗一般的,到点了那些人就会往里面放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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