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3(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所犯何罪?”

  有人答:“周谦五日前傍晚猥亵高丞相之女未遂,并杀害了前来保护高氏的献王世子闻麒祥,随后逃逸,但因将佩刀刀鞘遗落现场被闻讯赶来的京兆尹认出,当即派禁军前往其住所搜查,但房内空无一人。三更之时,周谦身穿夜行衣被发现昏倒在距离案发现场仅有两街之隔的暗巷中,外衫破烂,左臂上有世子佩剑所赐伤痕,证据确凿,于当晚收押。”

  褚言:“……”

  这栽赃简直天/衣无缝,难道真是他干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单元写起来好费脑子……

  _(:зゝ∠)_

  另:前一章番外虽然写作动机是凑字数,但是是有内容的啊,不是水哟,我不剧透看有多少人能猜出来……已经有小天使猜到了,不过是私下跟我说的,没有发在评论区里。

☆、第二十四章:转机

  在法制并不完善的古代,判案标准与判案人员有着直接联系,同一个案件交给不同的主判官,有时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人治的成分大大高于法治,判案时哪怕被告一个劲喊冤,就连证据都不那么充分,但只要判官下了结论,这件案子就算结束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害人一个是丞相之女,一个是王爷世子,尤其是一命呜呼的世子,是注定要继承王位的皇族宝贝蛋子,再加上条条证据都指向这位武状元,而他现在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这口锅不管是不是他造的似乎都背定了。

  只要幕后黑手速度够快,等判决结论出来,再抓紧时间把犯人往行刑场一送,等一切尘埃落定,这个叫周谦的倒霉蛋肯定翻不了案。

  心里对这口大锅的重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褚言的注意力空前的集中。

  ……

  尚书大人:“整个案件的过程已经大体清楚,现在带被告上堂!”

  一个年龄十四五岁的少女被人领了进来,然后跪在了褚言身侧大概三步远的地方。

  “奴婢秋葵,见过各位大人。”

  “你是何身份?”

  “奴婢乃是丞相府中的一等丫鬟,一直跟在小姐身边伺候,那天晚上小姐遇到这登徒子……的时候,奴婢也曾在场。”

  察觉到少女说说话时有一个停顿,褚言瞥了她一眼,对她未曾说出口的内容稍微有些在意。

  是碍于自家小姐的清白不好说出口,还是说她其实是在隐瞒什么内容?

  还有,既然她已经被带到这里来,不可能不知道周谦是杀掉献王世子的嫌犯,为何对他的称呼不是“凶手”“犯人”等性质更严重的词汇,而是调/戏良家专用的“登徒子”?

  如果说对于一个丫鬟来说,别人家的世子不如自家小姐来得重要,不用“凶手”好像也说得过去,可刚刚那人不是说丞相家的小姐遭遇了猥亵吗?哪怕用“淫/贼”都更能表达她的心情啊,“登徒子”的程度是不是太低了些?

  或许……这一次的栽赃,丞相府也参与到了其中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