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几年间,老国公郁结吐血而亡,国公夫人悲伤欲绝,自刎而去。小公爷一夕失了双亲,整个人失了魂儿一般,一丁点儿活下去的希望都没有,但生命却没有掌握在他自己手中,被梁昭歌生生拽留在人世间,受尽百般苦楚。多年心郁,终是在雨夜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祝久辞不记得书中的结局了,隐约有个印象,梁昭歌抱着尸身在雨中哭了三天,他赤手挖了一座坟茔,立了碑,生生用手指刻出字。他跪在石碑前,一头一头地往上撞,生生把自己撞死在碑前。
那石碑上的字本就是梁昭歌用手指生刻出来的,血肉模糊,什么都看不清,他又一下下磕在上面,碑面血红一片,极是恐人。
这是梁昭歌的殉情。
祝久辞打个冷战。
靠,就不该在交论文的前一晚接亲妹的电话,听她哭诉劳什子惊天地泣鬼神的绝美爱情。
绝什么美,祝久辞他命快绝了。
绝对不能和这个疯子有任何交集,祝久辞没有犹豫,当下便推开一切阻碍,硬是从一众乐娘乐师中闯了出去。
飘泼大雨。
祝久辞在门前停住脚,左右看了看,红坊门口的乐娘们早不见了身影,他也没个地方去借把伞。
辽阔的天幕下,雨水像刀子一样劈下来,挟着雷鸣闪电,劈哩啪啦砸在地上,溅起的水有三尺高,蝗虫一般往台阶上跳弹,很快就将祝久辞的鞋袜打湿了。
小侍从阿念不知从什么角落里冒出来,空着一双手委屈地看着祝久辞。
没伞。
来时晴空万里,谁能想到不出半日就飘泼大雨。
楼上木窗响动,祝久辞抬眼望去,一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将窗沿推开,露出一截皓白手腕,下一刻,一把被撑开的油纸伞落了下来。
祝久辞扭头就走。
唉!伞啊!阿念跳起来接住伞,正高兴,就见自家小公爷早走远了。
小公爷等等!阿念给您撑伞!
楼上,木窗啪嗒阖上了。
*
原书中,祝小公爷是个花天酒地的性子,酒厂赌坊青楼没少去。莺莺燕燕见的多了,一朝遇上厌世的梁昭歌,他登时来了兴趣,整日往乐坊跑,完美发挥自己的小太阳属性,将光辉洒进了阴暗角落。
在梁昭歌初礼的日子,他直接雇了四十余个壮汉,将满箱金子抬进红坊,生生将其他眼馋梁昭歌的人憋屈回去。但是看着躺在榻上的美人儿,祝小公爷没骨气地跳窗跑了。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