Φ乐队在成立第一年想去参加国内某音乐节,被拒之门外,主办方嘲笑他们不够摇滚。
周思齐索性自己办起了音乐节,很快就做成业内最受欢迎的top one,甚至还邀请到海外最出名的乐队参加。
他的宗旨很简单,没有条框,爱音乐就行了。
“我想睡觉。” 褚余凡微微嘟嘴,把周思齐往外推了推。
这人真是精力旺盛,做音乐搞事业两不误,挣的钱够足够保障乐队所有的花销了。
“哎,我们今天去个地方嘛。”周思齐不肯善罢甘休,亲吻着他的耳朵。
这么多年过去了,褚余凡一直戴着他最初送的红钻耳钉,虽然确实价值不菲,但以褚余凡目前的身价,这就是个小玩意儿。
褚余凡轻微喘息着,耳朵是他的命门,除了周思齐,靠近的人都得被电死。
周思齐顺着他的脖子,下巴,重重地往上吻过去,嘴唇,鼻子,眉毛。
褚余凡赶紧睁开眼。
再继续装睡下去,他怕今天得在酒店的床上消磨一天,虽然他本来的计划也是好好补个觉。
昨天的舞台,他自己尝试了鼓手的位置,那首歌的旋律节奏极快,他暴躁练习了很多天,每晚都是周思齐扛着瘫成烂泥的他回酒店,再小心翼翼地放下。
演唱会上的他疯狂挥舞着鼓棒,在聚光灯下疯狂绽放,簌簌散落,闪闪发光。
幸亏那是最后一首歌曲,表演完之后,他整个人软软地瘫倒在架子鼓旁,身边的吉他手周思齐立刻摔了吉他,冲向倒在地上的褚余凡,又把他架在肩上,一起向观众谢幕。
“你要去哪?”褚余凡笑了笑。
“教堂。”周思齐果断道。
褚余凡黑了脸,“又来?”
距离上次巡演过去了一年多,他都快把这事给忘记了。
在他们第一次的演唱会上,有个疯狂的歌迷冲上了舞台,褚余凡为了不伤到那人,往后倒退的时候不小心被电线绊倒,猝不及防地掉下了舞台,昏迷了三天。
在那三天里,周思齐没有离开病床一步,一直握住他的手,直到他睁开眼睛。
吻了吻他的手,周思齐才酣然入睡,睡梦中都紧紧抓着褚余凡的手,不愿放开。
从那之后,周思齐就养了一个怪习惯:他们每到一个新的城市,无论是表演还是旅行,他会拉着褚余凡到当地的教堂找牧师举行一个两人婚礼。
扳着手指算一算,这是第四十三次了。
褚余凡不明白,周思齐是不是因为打塞尔达上了瘾,收集教堂搞得和收集神庙一样。
“从今天起,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停留,我也在那里停留;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去,我也将和你一起在那里被埋葬。”
第四十三次交换誓词,看着对方的眼睛,褚余凡心里还是轻轻地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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