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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她是谁来着?”

她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记忆是没有画面的,所以,她并不知道来人是谁。

嗨皮:“许朝歌。”

许朝歌……那不就是这本小说的女主。

“她怎么会来这里?”

嗨皮:“这里是她家。”

“她家?我怎么会在她家?”这剧情不对啊!

不等嗨皮回答,许朝歌就拿着碗筷跑回来了,速度还是那么快。

林晚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嗷嗷待哺的人,只能暂时压下心中疑惑。

“白米饭就一碗,我吃过了,你介意吗?”

“不介意。”那可是白米饭,别说是她吃过的,就是她吃剩的,许朝歌也不介意。

她都不介意,林晚还能说什么?

默默分了半碗给她。

全给是不可能的,她自己还饿着呢!

分完饭,林晚本来还想着要不要说些什么缓解尴尬,见对方得了饭就开启埋头苦吃模式,一点也不尴尬,就歇了心思跟着埋头苦吃。

吃饱喝足后,许朝歌很自觉的收拾起碗筷。

林晚见了,忙道:“我来收拾,你去忙。”

许朝歌是偷跑回来的,田里还有活没干完,听她这么说,也没跟她客气,放下碗筷一溜烟跑了。

跑到屋外,她突然顿住脚步,一脸迷茫。

她回家干什么来着?

不管了,干什么都不及吃一顿香喷喷的饱饭重要。

这么想着,她又一溜烟的跑了。

林晚一直等到屋外没动静了,才用心声问嗨皮道:“我怎么会在她家?”

嗨皮:“陆少钦抱你过来的。”

林晚:“我问的不是我怎么过来的,是我怎么会在她家?小说里,这个时间段,我不应该在知青点吗?”

嗨皮:“听说过蝴蝶效应吗?”

林晚:“你的意思是我穿书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嗨皮:“差不多。”

“我就穿个书。”什么都没做,怎么就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嗨皮:“别说穿个书,你就是吃顿饭都可能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林晚想到自己刚才和许朝歌吃的那顿饭,脑壳有点疼。

“我刚才吃的那顿饭影响大吗?”

嗨皮:“挺大的。”

“挺大是多大?”她穿个书,就从知青点跑到许朝歌家,再吃顿饭,任务会不会直接完成了?

知道她内心想法的嗨皮,很想说一句“想得美”,又想到她的尿性,忍了忍,到底没说。

“她是来找你拼命的,结果吃了顿饭就走了,你说影响有多大?”

“找我拼命?”想起来了,这个时间段许朝歌还一心想嫁给陆少钦,原主对她来说,就是情敌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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