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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知道搞好了汤溪县能大大地长眼,但金华西南山林众多,瘴气遍布,还有不少百越夷族,方言难懂不说,还有各种鬼怪传闻。便是一身正气的武官都不想前往那里剿匪,更何况是读圣贤书长大的文官了。

但于程晋而言,却是个还算不错的好去处。

一来汤溪的治理自由权度高,他怎么也算是京中有人,当地的府官不会过于为难他;二来他也没那么大的权势野心,能当一地父母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也不是没有其他的选择,师兄也说不必为了他的身份过于迁就,但谁让江南美食多呢,为了美食,程晋觉得自己可以。最后还有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那就是今年他及冠后,被催婚催得头发掉得更多了。

天可怜见,他还是个孩子,根本不想成亲,单身他不香吗?

既然不想成婚,那就不成,某种程度上来讲,程晋是个活得相当自我又任性的人,他可以为了生活努力读书融入异世,却不会为了融入舍弃自己的底线。

或许将来他会改变想法,但至少现在,他不愿意“随便”入乡随俗娶个姑娘。说到底,即便穿来十年之久,程晋对这里依旧没有多少归属感。

“少爷,您在想什么呢?我方才打听过了,翻过前面的黑山,就能看到汤溪的地界了。”

金华多山,特别是靠南部地区,汤溪县辖内更是如此,据说草寇猖獗时,每个山头都有一位扛把子的山寨头子,械斗时,听闻还有拿着铁锹和犁打起来的。

程晋给阿从递了个帕子擦汗,这才开口:“阿从,你有没有发现天气热了不少?”

阿从点头:“早些年我便听人说南方酷热,却未想到这九月末了,竟还是这般热,少爷您还好吧?”

“我能有什么事,你是不相信你家少爷?”

阿从喏喏,但他想了想,也确实没必要担心自家少爷,毕竟——

“小心!”

阿从被程晋拉了一把,好险没跟从拐角出来的姑娘撞个满怀,但即便如此,这姑娘因为惊吓,不仅是手里的篮子掉了,连头上的帷帽也落了一半,隐隐可见其动人之姿。

“对不住,我家小童走路没看路,冲撞姑娘了。”

程晋痛快道了歉,也将阿从扯了回来,那姑娘却是“唉哟”一声,道其崴了脚,恐怕是走不得路了。

程晋:……我觉得你是在碰瓷我,但我没有证据。

不过既然没有证据,程晋也不好将人丢下离开,他这人虽然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做不出将个崴脚姑娘丢在山林里的事儿,遂道:“姑娘可是走不动了?”

这姑娘正了正帷帽,却未料勾连到旁边的树枝,反而是将整张倾城容貌都露了出来,即便是一身普通衣裙,依然难掩清丽秀美。

姑娘见此,脸上立刻露出了羞怯神色,她欲后退,却未料牵扯到脚伤,一个趔趄,竟往程晋身上扑了过来。

程晋下意识往旁边一躲,漂亮动人的姑娘“啪叽”一声,清脆地磕在了旁边的山石上。

书童阿从:……少少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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