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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他欺负人一样,尤其是对方眼圈儿不知怎地就红了。

祝余禁不住左右看看,没有摄像头,没有狗仔,不会隔天就出现什么乱七八糟的新闻。

这就是重生的好处了。

一手搭在门上,俊俏的脸温和到毫无波澜:“杯子我很喜欢,不换,其他的,无可奉告。”

道理要解释给能听得懂的人听,很显然,祝韶然不在此列。

原著中提到过,祝韶然虽然脾气软但性格却极其执拗,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是那种我都是为你好,那你就该接受我的好意的人。

当然,反之亦然。

这么着,祝余就不想浪费时间。

本来么,祝韶让的要求挺不合适,他也没必要惯着。

心里还带着点不耐烦,刚才那道大题将将有些头绪,再折腾一会儿又入不了门了。

少年穿着简单的白色睡衣,皮肤白皙却似乎比衣服更胜一筹,因为不耐微抿的唇比普通人要更红一些,眼睛又黑漆漆的,是书中写的那种唇红齿白神采飞扬的长相。

在不甘和怒气中,祝韶然禁不住又想:他真好看。

转念又想起母亲的话,人要自爱、自重,像祝余这样的也就长相能看,要出身没出身,要教养没教养,学习也不好,将来不过靠着祝家勉强混口饭吃。

当时他觉得母亲满是厌恶的样子很陌生,现在却觉得那些话也很有道理。

祝余只是长的比别人好一些,可其他的,都很差劲。

这样一个人,远远比不上自己。

心思几转,祝韶然渐渐平静下来:“杯子,我可以买,用三倍……不,十倍的价格。”

他讨价还价,带着天然的居高临下。

零花钱大家都是一样的,可是他花没了可以问母亲要,祝余在来祝家以前,可连别墅都没住过,穿的普通学校的校服,很丑。

祝·影帝·余:……这就很过分了。

他从兜里拿出手机,修长漂亮的眉快乐的挑起一边:“一百倍,不二价,微.信还是支.付.宝?”

其实十倍的价格,挺能做一笔生意了,祝余对那杯子也没什么执念。

可祝韶然的态度就很招人厌,家里千娇百宠了不起么,要在这里当大爷。

这种理所当然又居高临下的态度,挺让人膈应。

他最不耐烦伺候这种人。

祝影帝前世什么都缺过,但骨气从来都是满格,若不然那许多橄榄枝随便勾搭一条,也不用被雪藏和全网黑。

祝韶然气到眼泪差点掉下来:“你……”

那个杯子将近五位数,一百倍他攒的零花钱都用上也不是出不起,可是那不是冤大头?

祝余越来越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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