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毛受:不许管他叫爹,我才是你爹。
小团子:娘……
总攻大人:哎。叫什么都一样。
炸毛受:你特么还要不要下巴了。
下巴君:作者君,我跟你有仇么?
☆、重逢
刚下过雨的郡城,潮湿而炎热。
马蹄踏在未干的雨水坑里,溅起一串浑浊的水花。
马上坐着个一身墨袍的男子,一双眼睛不时流连在街边三三两两的年轻男女身上,时不时的挑挑眉毛,惹得对方或满脸绯红,或暗骂有病。
“参将。”潮湿闷热的街道,一声低沉的声音的传来,音量虽然不大,却极具穿透力,让马上之人顿觉空气都清爽了不少。
骑在马上的章煜本也行的极慢,稍一勒马便停了下来。
在章煜的身后不远处,沈氏医馆的门口,立着一个一身绛色窄袖兵服的人——那人正是詹荀。
章煜也不下马,待对方走近了,随口道:“随军的大夫可是治不了你的伤?三天两头便出来抓药。”
詹荀提着药,抿嘴浅笑道:“给何伍买的,他前天伤了脚,有点麻烦。随军的大夫治治咱们这些糙汉子还行,稍精细些的人便伺候不好了。”
“哈哈。” 章煜骑在马上和詹荀慢慢走着,笑道:“何伍这小子倒是讨人喜,长得俊,脾气也别致。”
想到何伍那娇滴滴的样子,又想了想这几年章煜的一屁股烂桃花债,詹荀暗暗摇了摇头,忙转移了话题,道:“军中这几日,都传大军要北上的消息,参将可会随军北上?”
“西南这两年是没什么大事了,大帅班师回朝是迟早的事,只是不知大帅属意谁留下来驻防。”章煜说到此事,倒是难得严肃了起来。
沉吟良久,詹荀开口道:“卑职有一事想求参将。”
呵呵,你也有求人的时候?章煜瞥了一眼与自己的马并肩而行的詹荀,心中忍不住嘀咕。
自詹荀进入军中,已有四年的光景了。章煜四年前还是个千总,如今已成了参将。
四年的时间,那个十六岁的少年,已到了弱冠之年。当初那个瞻前顾后的小子,如今成了战场上浴血而生的修罗,可是偏偏时运不济,屡次错过立功的机会,如今也不过是个小小的把总。
“我还当你是个无欲无求的呢?”章煜毫不留情的揶揄道。
两年前武家军与进犯大余西南边境的蛮军激战数月,詹荀随章煜出战,勇猛异常。以他当时的战功,直接由士兵升任千总也不为过,可他却好死不死的在决战之时随着打散的队伍,一起组织起了救护伤兵的小队。
论功行赏说是公平,倒也极度不公平,任你先头再勇猛,决战时刻不往前凑,实在是说不过去。
于是,四年里,詹荀一而再的重复这种“低级”的错误,导致他奋斗了四年才混上个小小的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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