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几年前经济最萧条的时候,《出版法》颁布不久,日报上登过一篇文章,题为《从根本上反对版权》。文中写道,普通市民三四年前还能每年买几十块钱的书报,可现在连几块钱的书也无力购买,经济的压迫使他们限于精神粮食的匮乏。所以,翻版书与其说是伪书,不如说是廉价的普及本,并非侵犯他人财产,而是充满敬意的翻印,助益了文化的传播。时下一些进步书籍能够流传一时,也未尝不是翻版书的好处。
读到这番偷书不算贼的理论,教授撰文反驳,说文人固然清高,不该斤斤计较于钱财之类的身外物,但也不至于清高到了自己应享的利益被剥夺了,还自以为肩负着光明伟大任务的地步。更何况翻版书时为滥觞,浸而遍地,正规书局受其倾轧,经营艰难,整个出版界都已被置于近乎破产的境地。等真的到了书局集体关门倒闭的那一天,又有谁来为为书贾制造翻版原料呢?
周子兮觉得这道理说得很好,奇怪究竟是什么让教授在几年之后改变了想法。
后来呢?她打听这场笔墨大战的结果。
后来?教授苦笑,后来被对方捉到痛脚,说我自己的学生在课上用的西书都是Pirated books,有什么资格来批评伪书?
周子兮也是一愣,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
教授继续道:当时正是汇率高缩,美金一元合国币五元。一本西书动辄几十元,普通学生根本不能承受,要么读翻印书,要么就干脆不能读了。所以,我也算是被说服了吧。翻版书这回事,实在是意识与现实之间的断裂,已经超越据法维权的范畴,不是我辈能评述的了。
周子兮还在力争:民国尚未加入万国版权同盟,所谓法无明文规定而不究,虽然不能说翻印西书就是正确的,但跟这桩案子也不完全是一回事。
这显然是律师的逻辑。教授一时说不出什么,却也没被说服,一边笑一边摇头,表示自己并非真信了这市侩的诡辩,只是不屑与她争论而已。
话说到这一步,周子兮只得作罢了。
其实,也难怪教授不愿意淌这潭混水。若是再引起一场笔墨战,一定又会被人指名道姓地骂上来。不作答吧,就好像做实了罪名。作答吧,又浪费了原本可以用来做正事的时间,最没意思。
而在当时,小报与杂志又尤其的多,一时新开,一时倒闭,出来几个月便不见了,隔一阵换个名字又挂在报摊上。印成铅字的论战比律师在法庭上还要雄辩,反正双方各讲各的道理,甚至根本不讲道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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