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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集里费劲的穿出去,眼前的邮电所让她怦然心动。

她再也不可能是前世的林思念,却可以往家里写信,以笔友的形式重新结识爸爸妈妈,以后有条件了,再去找他们。

林彤以前常听说有几年时兴笔友,她不记得到底是什么时候,她根本不知道,结交笔友那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

她越想越觉得兴奋,兴冲冲的进了这所不大的小平房里。

她手里有徐振华刚给的五块钱,买了信封和邮票,才想起自己没有纸,同志,能不能给我一张纸,我忘了带纸了。

这个囧啊,纸还能忘带,这年代谁不是在家写好信拿来邮寄的,而且都是直接投在到门口的邮筒里。

没有纸,对面五百米处有供销社,可以去那里买。营业员打量了她好几眼,这身打扮确定不是来消谴她的?不过这同志没当场甩脸子,反而指着大集另一侧说了句。

好吧,人家不给,林彤也不能用抢的。

她又费力的从大集里挤过去,去供销社买了一个中学生用的大笔记,返回邮局,在营业员的鄙视中再次开口:同志,能借我钢笔用用吗?

☆、第二十六章 包子

不是林彤不想买钢笔,钢笔可不像一个本子,价格要高得多,她总不能前脚拿了五块钱,后脚就把钱都花光了。

她估计,要真那样,以后她别想从那个男人手中拿到一分钱。

可能是营业员看出她是真要写信,想了想把自己的钢笔借给她,林彤感谢了一番,低头刷刷的开始写信。

不能再用爸爸妈妈的称呼,她就写同志,这两个字刚写完她就愣住了,好像,大概,貌似,这个时候,她亲爱的父亲才十一岁,而母亲才八岁。

她能称呼他们为同志吗?难不成要称呼他们为弟弟、妹妹?想想就让人头疼。

而且,这二人这个年纪,还都各自在自家上学,她的这信只能单独给他们写。

这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写信啦!

她决定给二人分别写一封信。

钢笔无意识的在下巴上敲了几下,想了想写上同学,这肯定没错了吧!

林彤按照交笔友的方式写完信,小心折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地址写的是姥姥现在当老师的那所公社小学。父母虽然还小,但这时候却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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