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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柔就那么傻傻的看着,嘴角漾起了微笑。

未来。她说。

(全书完)

第八十六章 后记

全世界喜欢你的人里我排第一(后记)

比起说爱,我更愿意用喜欢来表达情感。

爱是大人世界的称呼,听着就肃然起敬,带着强烈的仪式感,虽然有时真假难辨。喜欢更像是一种状态,青草露珠般蓬勃,浑然天成的少年感。

以年龄算,我自然是大人世界的成员,偏偏厚着脸皮去强调心理年龄。总觉得,我的外在随着时间,逐日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是一颗心却扑通扑通还在多年前的时光里跳动。比如,在剧本会上,听着那些激烈讨论的声音,我会忽然想:我怎么在这儿?我不是应该还在读大学吗?

最早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丢脸。我早已经是大人了,要有大人的样子才对不是吗,要勤恳工作,努力生活。可是后来,类似的想法总会不期而至,我甚至会听到心里有个声音碎碎念:你们这些个大人怎么都这样啊,真没劲!

(黑人问号脸)What?!

再后来我就习惯了,让那颗心时不时回到十几岁的现场,即便岁月更迭,四季交替,我还小心翼翼保护着年少时的那份心性,也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我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这番心理,最后得出结论:大抵是我的大学时代太美好了。

年少得志过。

找到了一生的好友。

和爱的人。

何德何能,又何其幸运,人生的那个阶段对我展现了最大的善意,让我留恋,让我梦回,也给了我一颗自由切换的少年之心,敏感又强大,足够对抗来自大人世界的风暴。

就像这个故事里的丁小柔。

她有赤子的情怀,尤其在爱情上。始终相信爱情,是出自她的本能,任凭途中遭遇各种人事,丝毫不会折损这份信念。

她喜欢迟信,不觉间就是一整个青春。这种喜欢,始于少女时代,像一粒深埋的种子。此后她忍受命运挑拣,熬过人生海海,又重逢他。迟信啊,我喜欢过你许多年,后来各自远扬,如今你不复少年,我亦添了新岁,可我还是忍不住想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这个人吧,很普通的,从小到大没什么好炫耀的,不漂亮,学习工作都一般般,我仔细想了想,我唯一像样的事情就是认认真真地喜欢过你。说出来可能有些难为情,一见你我就会更加热爱生活,胃口也更好了。真的好喜欢你呀喜欢到觉得全世界喜欢你的人里我排第一。

最后,还是说点客套又真心的话。

张小萍、美琪娘娘、晓楠姐、木卫四、猫郎君、胡小帅、队长、曹驰、金姐、今今、霄霄,这个故事因为有你们,变得更加美好。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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