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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

杨桃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自己的身份。被人认做保姆,她更加不好意思说起能到韩家来的原因。

文浩啜了一下嘴唇,抓着小黄狗的爪子朝杨桃招手。

乐乐挺乖的,不吵不闹吃得也不多。不过它是杂交狗长得又这么小只,我带出去遛狗很没面子。我妈不让我带它回家养。你来了最好了,你在院子里给乐乐弄个窝,让它不要饿着冻着就行了。这样我孙阿姨就不会等韩冬去当兵就把乐乐赶走了。乐乐快点先谢谢姐姐可以照顾你。

文浩抓着小黄狗的爪子朝杨桃作揖,然后笑着又朝杨春望去。

咦,这不是韩冬的毛衣外套吗?

文浩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放下小黄狗两步走到杨春身前,伸手要摸杨春的衣服。

别动。

杨春最讨厌毛手毛脚的男生。

你说得没错,这件衣服是韩冬的。

啊,还真是!

文浩惊得张大嘴夸张地上下打量杨春,突然像明白了什么似的。

你们该不会啊,不可能吧,韩冬才多大你们什么关系?

文浩捂着嘴显得难以接受的样子。杨春虽然个子高,可是脸蛋怎么看也是未成年。

我们是什么关系你可以自己去问他啊。

杨春笑了。她就喜欢看别人误会惊诧的样子。

春儿

杨春触上大姐杨桃诧异的目光,知道大姐对她穿着韩冬的衣服感到惊诧。可是现在不是和大姐解释的时候。

小黄狗在杨春的脚边摇着尾巴绕来绕去,仰起一双萌萌的圆眼睛讨好地看着杨春。杨春蹲下抱起小黄狗,小黄狗激动得在杨春怀里撒欢。

小可怜,既然没人要你,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第二十一章 巨款失踪

文浩耍赖要在韩冬家里蹭饭吃,被韩冬老鹰拎小鸡似的赶出家门。

韩冬,我算记住你了,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文浩不死心拼命捶门,捶了一会觉得手疼,风大喉咙也痛只好作罢。

文浩的父母都在文化局工作,就文浩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当然骄宠惯养。文浩自然养成了天下唯我独尊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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