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
杨桃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自己的身份。被人认做保姆,她更加不好意思说起能到韩家来的原因。
文浩啜了一下嘴唇,抓着小黄狗的爪子朝杨桃招手。
乐乐挺乖的,不吵不闹吃得也不多。不过它是杂交狗长得又这么小只,我带出去遛狗很没面子。我妈不让我带它回家养。你来了最好了,你在院子里给乐乐弄个窝,让它不要饿着冻着就行了。这样我孙阿姨就不会等韩冬去当兵就把乐乐赶走了。乐乐快点先谢谢姐姐可以照顾你。
文浩抓着小黄狗的爪子朝杨桃作揖,然后笑着又朝杨春望去。
咦,这不是韩冬的毛衣外套吗?
文浩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放下小黄狗两步走到杨春身前,伸手要摸杨春的衣服。
别动。
杨春最讨厌毛手毛脚的男生。
你说得没错,这件衣服是韩冬的。
啊,还真是!
文浩惊得张大嘴夸张地上下打量杨春,突然像明白了什么似的。
你们该不会啊,不可能吧,韩冬才多大你们什么关系?
文浩捂着嘴显得难以接受的样子。杨春虽然个子高,可是脸蛋怎么看也是未成年。
我们是什么关系你可以自己去问他啊。
杨春笑了。她就喜欢看别人误会惊诧的样子。
春儿
杨春触上大姐杨桃诧异的目光,知道大姐对她穿着韩冬的衣服感到惊诧。可是现在不是和大姐解释的时候。
小黄狗在杨春的脚边摇着尾巴绕来绕去,仰起一双萌萌的圆眼睛讨好地看着杨春。杨春蹲下抱起小黄狗,小黄狗激动得在杨春怀里撒欢。
小可怜,既然没人要你,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第二十一章 巨款失踪
文浩耍赖要在韩冬家里蹭饭吃,被韩冬老鹰拎小鸡似的赶出家门。
韩冬,我算记住你了,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文浩不死心拼命捶门,捶了一会觉得手疼,风大喉咙也痛只好作罢。
文浩的父母都在文化局工作,就文浩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当然骄宠惯养。文浩自然养成了天下唯我独尊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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