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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皓说:“我立马联系法务,让律师发律师函。”

发一封律师函非常简单的事儿,就能把一些小工作室吓得屁滚尿流,毕竟谁都不想惹事。

沈亦眼风锋利地看了一眼蓝皓:“我发什么狗屁律师函,还要等到现在吗?”

蓝皓眉心挑了挑:“沈总,那怎么办?”

沈亦说:“直接告吧。”

蓝皓:“……要搞这么大吗?都是些蹭热度的小工作室。”

沈亦说:“造谣我和我妹妹的时候,就应该想过,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对待他们温柔就是对自己残忍。我要让他们知道,我妹妹,谁都不能惹。”

蓝皓默默的说,应该把明盏叫过来听听,她哥哥多霸气。并不是只会装总裁逼而已。他是真的霸道总裁。

“好的沈总,我们公司的法务和合作的法律顾问,就算告不到也能把对方拿捏的死死的。”

沈亦摆摆手:“不要废话了,赶紧去办。”

蓝皓拍完马屁,麻溜走了。

营销号门还没收到法院的传单,而这个时候就有人转载了一条新闻,就是出现在社会新闻版面上的二十年前的拐带儿童案。

那个博主很直接的分析:“大家仔细看一下这个新闻,上面这个沈某某,今年二十四岁,二十一年前在广州某地被拐卖到江苏。哥哥沈某今年三十几岁。这个通报乍一看很普通,但是下面的犯罪嫌疑人明某……这两个姓氏加起来是不是很熟悉?”

“明这个姓氏很少见,至少我在认识某小花之前,是不不知道明还可以做姓氏的。现在这个姓明的中年男子已经因为勒索罪,被警方逮捕了。结合上下时间,还有那个小花说的绯闻对象其实是人家哥哥并不存在情侣关系,大家能想到什么?”

这个博主明显是有备而来,而且他在知乎和豆瓣上有大量的粉丝。

下面的评论立马就炸了。

【我艹,细思极恐啊,这个沈某该不会是我想的那个人吧……再狗血的编剧也不敢这么写啊。】

【打住打住,我脑子里已经有画面了,二十年前给拐带的小女孩儿是明姐?不像啊!她看上去很乐观又阳光,一点儿都不想被拐卖的小孩子啊。】

【明姐以前不是谢佑斯的助理吗?据说原生家庭应该不是很好,这样一看的确有可能。】

【也就是说,明盏说的星亦的总裁是她的哥哥,只是实话而已,并不是她婊气冲天的发言,我的妈惹……世界观收到了冲击。】

【感觉这件事很假诶,失散二十年的兄妹还能被找到,而且一个是大公司的老板一个是当红小花,做梦呢?】

【楼上的假你妈呢?见不得别人好吗?难道在你眼里被拐卖的小孩儿只配生活在山 沟沟里还不允许人家努力出人头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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